上海地鐵明起禁止電子設備聲音外放,不少網友點贊,不過有一點擔憂……

12月1日起,新修訂《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將正式實施。與2016年老版《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相比,修訂版有了不小的變化,其中,新增“禁止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引發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記者採訪發現,很多市民都支持車廂內不應該外放手機音頻這一規定。“一般我自己會帶一個耳機在身上,這樣想看視頻也不影響他人。哪天忘記帶了,也就忍一忍,不看視頻,刷刷網頁就好了。”市民陳女士說。

乘客傅先生告訴記者,“今天早上就遇到了一個‘外放哥’,音量開得很大,周圍人耳膜都要被震到了,最後我受不了,提醒他關閉聲音。有了《守則》,以後干預這種影響他人的做法,我們也就更有底氣。”

在不少網友點讚的同時,也有人表達了對《守則》落實的擔憂。“誰來落實,進行相關的處罰呢?”記者注意到,《守則》中並沒有對違法行為做出具體的處罰規定。不過,修訂版增加了新的上位法依據。根據2018年交通運輸部編制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修訂版提出,“乘客違反《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的,軌道交通企業按照《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並可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有關信息可以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有市民指出,一方面,在《守則》施行初期,建議相關方面加大巡視力度,另一方面,在流動的車廂內,落實本身存在難度。《守則》的出臺,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強調,更大的作用還是在於,引導形成良好的公共秩序。

此外,還有人指出,“如果老人等特殊群體,聽力存在一定困難,在地鐵上不得不外放,這個也需要給予理解和包容。”

與地鐵上“禁食”類似,“禁止電子設備外放”看似小事,實際上在某種程度上考驗著公共管理的智慧。2014年1月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明確指出,乘客“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飲食”。對此,就有網友指出,必須服藥的病人、嬰幼兒等很難做到禁食。記者注意到,在本次修訂中,“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飲食”這一項已經進行了補充說明,規定“嬰兒與病人除外”。

“在達成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情況下,還是要注意保障特殊人群的需要。讓管理既有力度,也不失溫度。”市民張女士表示。

欄目主編: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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