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 2019 |文化产业年度几大“关键词”

2020年的第三天,仪式已过,认真生活。

对于已经告别的2019年,我们做了一些总结与梳理。燕海文旅欣喜地看到,这一年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依然带给我们无限的想象空间。无论是文化和旅游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还是文化和旅游与金融的创新合作,亦或是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文化和旅游产业所发挥的坚实作用,文化产业正在为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而努力着。

盘点 2019 |文化产业年度几大“关键词”

2019年,文旅产业发展中有哪些关键“节点”曾引发广泛关注?又有哪些关键词为文化产业注入发展新活力?跟随燕海文旅的脚步一起聚焦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以下是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的热点“关键词”

“NO.1夜经济”


盘点 2019 |文化产业年度几大“关键词”

野三坡七彩艺术小镇

“夜经济”,即夜间经济。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中,“主要任务”第七条提出“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这是2019年相关国家政策中第一次出现“夜间经济”一词

“夜间经济”一词,其实是“舶来品”。夜间经济(night-time economy)是源自20世纪70年代英国为改善城市中心区夜晚空巢现象提出的经济学概念,是指发生在当日18∶00到次日6∶00以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为消费主体,以第三产业,如:休闲、旅游观光、购物、健身、文化、餐饮等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城市消费经济。

近年来,各地为激发“夜间经济”的增长潜力,相继推出具有当地地域特色的夜间文化项目,打造地域精品旅游夜间文化品牌,吸引游客前去观光。2019年,“夜经济”迎来发展机遇期,开启加速上升模式,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拉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

北京商务局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着眼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打造 “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并设立市、区、街(乡镇)三级夜间经济“掌灯人”,负责统筹协调本级夜间经济发展。

但目前我国城市夜间经济多以餐饮、购物等消费为主,企业相关投资、产品和服务供给数量及盈利水平等仍较白天有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政策引导和扶持。

“NO.2马首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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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圆明园马首铜像捐赠仪式在国家博物馆举行。随后,马首划拨北京市圆明园管理处收藏,回归原属地,为其百年回归之路画上圆满句号,成为第一尊回到圆明园原址的十二生肖兽首。
早在1860年,十二生肖兽首就开始流离之路,经多次转手、拍卖、捐赠、收藏,迄今有七尊归国,另有龙、蛇、羊、鸡、狗五尊兽首仍流落在外。

此次马首“归来”,再次激起海外流失文物归国的全民关注热潮。

2019年1月,被盗转手国内多省后又流落海外的国家一级文物——春秋“晋公盘”被成功追回。

2019年4月24日至6月30日,“归来——意大利返还中国流失文物展”在国家博物馆举行,向公众展示意大利向中国返还的700余件中国流失文物艺术品,此次文物返是中国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中历时最长的案例,也是近20年来最大规模的中国流失文物回归。

2019年7月1日,山西公安民警成功追回被盗墓犯罪集团盗掘贩卖的国家一级文物——

西周青铜重器“义方彝”,在此前的5月13日,其已成功将另一同墓坑被盗流失的西周青铜重器“义尊”从境外成功追回。

2019年9月10日,国家文物局正式对外公布,流失日本多年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被成功追索,重新回到祖国。国家一级文物——“曾伯克父”青铜组器是我国近年来实施跨国追索价值最高的一批回归文物。

2019年11月25日,土耳其文化和旅游部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阿纳多卢文明博物馆,向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移交了两件中国文物——唐代石窟寺壁画和北朝晚期至隋代随葬陶俑,这是土耳其根据国际公约首次向中国移交在其境内的中国文物。

流失海外文物是中华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历史记忆与民族情感,牵动着海内外爱国同胞的心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执法合作、司法诉讼、外交斡旋、协商捐赠、抢救征集、社会参与等方式,约计有300余批次、15万余件流失文物“归来”,但据统计,仍有1000万余件文物流失海外。

文物流失,渐成过去时,文物回归,正在进行中。

“NO.3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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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是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的新表述,表明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根本在于经济的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根本途径。


2019年,是文旅融合提质增速发展的一年,也是激发文化旅游产业活力的一年,我国文化旅游产业迈入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关键阶段,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旅游人数达到45.97亿人次,同比增长8.8%;入境旅游人数10876万人次,同比增长4.7%;出境旅游人数11990万人次,同比增长8.5%。

2019年1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优质旅游发展。同时,针对虚假宣传、强迫消费、安全卫生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从管理层面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建章立制保驾护航。

2019年3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争取到2025年旅游演艺市场繁荣有序,同时涌现一批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

2019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推进文化和旅游规划体系有机融合,更好实现统一、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网络水平,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进一步释放出运用科技创新手段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强烈信号。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

2019年8月,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指出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9年,地域特色成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多地着力打造具有当地地域特点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塑造独具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全力打造符合地域文化旅游特色的城市文化氛围和城市文化形象。

随着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层层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力度、广度及深度将得以进一步的加深,也将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产业及相关行业的经济活力。

“NO.4领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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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里明清巷美食街

11月28日,国际电信联盟正式批准“数字化艺术品显示系统的应用场景、框架和元数据”标准(标准号H.629.1)

这是继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标准号T.621)之后,我国自主原创、主导制定的又一数字文化产业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H.629.1标准的应用可以使美术馆、博物馆中的油画、国画等艺术品实现高清显示,进入千家万户,既可以解决馆藏作品得不到有效利用展示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产业的方式,推动美术馆、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目前,应用该标准的产品已上市销售10万台,直接用户达30万以上。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技术与文化艺术融合发展的趋势愈加明显,数字技术应用也逐渐渗透进人们的日常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无论是数字文化产业标准的国际获批,再次开启中国标准的“领跑”之路;还是5G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鼎力支持,再次激发文化产业的“爆发”之势,都预见着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将在时代背景下握紧蓬勃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NO.5文化产业促进法”

2019年12月13日,国家司法部官网对外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共设9章、75条,包括总则、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人才保障、科技支撑、金融财税扶持、法律责任、附则。根据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为着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草案送审稿中特别加强了创作生产部分,对鼓励创作、创作便利、促进文旅融合、质量管理等制度设计的调整完善。同时,为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草案送审稿中将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作为贯穿于本法的“红线”,并在内容、技术、投资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此草案送审稿将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经国务院审议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也就意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2020年或将正式出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就是要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以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遵循这一立法宗旨,起草工作小组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有关文化产业的规划、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写入草案送审稿之中。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给予了文化产业从业者参与行业法律法规制定的权利,也提振了文化产业从业者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NO.6良渚古城”

2019年7月6日,中国良渚古城遗址在阿塞拜疆巴库举行的第4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世界遗产大会)上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自此,中国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总数增至55处,其中包括文化遗产37处、自然遗产14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处,位居世界第一。

良渚古城遗址实证了中国文明五千年。距今5000年前,长江下游已经进入古国文明的阶段,其古城略呈圆角长方形,正南北方向,东西长1500-1700米,南北长1800-1900米,总面积达290多万平方米,被考古专家称为“中华第一城”

在城市文明或早期城市规划方面,良渚古城在空间序列设计上的规划特征,比如由宫城、内城、外城组成的向心式三重空间布局,一定程度上展现出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上最早用来强化统治地位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典型案例。

更值得关注的是,良渚古城还有了“新景”。2019年10月31日,中国正式启动5G商用。同一时间,良渚古城遗址成为浙江首个5G全覆盖的国家遗址公园,5G赋能为良渚文化的保护和传播提供更强大的技术支撑。

5G全覆盖、5G新文明、5G新管理的建设思路在良渚古城遗址的实践,也为文物保护传承工作与时代科技的结合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NO.7博物馆馆藏资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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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里古镇世德堂

2019年5月,国家文物局印发《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指引》清晰规划了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路线图
在授权内容上,《指引》首次就博物馆资源授权内容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分为馆藏资源著作权授权、商标权授权和品牌授权等。

在授权模式上,《指引》详细介绍了直接授权和委托授权两种授权模式,还介绍了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三种授权方式的特点以及在操作中的优势和劣势,提出了一般授权期限等内容提出了实际操作建议。

在授权流程上,《指引》以直接授权为例详细说明了授权的一般流程,包括明确可授权的内容、发布授权合作信息、选择合适的被授权方、合作洽谈、签订合同、跟踪反馈与监督管理、授权档案管理与纠纷解决等。

在权利义务上,《指引》明确界定了博物馆在馆藏资源授权过程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质量控制的要求、产权确权及归属,以及违约行为及其相关责任的具体内容。

中国拥有76.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国有可移动文物,5136家博物馆。博物馆作为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文物资源的主要阵地,拥有着庞大的馆藏资源宝库可待开发。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度全国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开发收入超过40亿

元,开发文创产品种类超过4万种。随着馆藏资源的开放和共享,文创产品开发收入和种类的数字将无法估量。

《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博物馆将馆藏资源授权给企业或其他社会力量去开发文创产品变得“有规可依”,更多的创新主体能够参与文创生态圈的构建,文博单位及市场主体等各方力量,将能发挥各自的资源、人才、市场、设计等方面优势,打通资源、创意、市场全链条,共同开发出文化产业的高质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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