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權土地,因不在家,被他兄弟領走確權書,他不給我們該咋辦?

一滴水一粒沙


確權土地,因不在家,被其他兄弟領走確權書,他不給我們該咋辦呢?我覺得你離婚了房子歸前夫,現在前夫死亡,是前夫的兄弟辦的後世之後把房子土地據為己有,我能把房子和土地要回嗎?他不給咋辦?不太好說,你首先離婚,淨身出戶,也沒有給前夫寫協議書說明房子和土地事等,或者你和前夫沒有生育子女,你要回可能性不太大,在說你前夫去世時你也沒有辦理後世,那是你前夫兄弟辦理後世,房子和土地按法律婚姻法是由你前夫的父母及其兄弟等人繼承的,如果你和你前夫生育有子女,前夫的房子和土地理應有子女繼承的權利,但是你要回房子和土地的可能性也是很難的,因為前夫去世時做為子女及母親沒有盡後世的義務,你最好給你前夫兄弟協商解決,或找村組隊長和村委幹部及縣鄉有關部門出面協商不成,除非起訴到法院,需要證據和證人,也對你不利呀!


鄉村小延安


對於這個問題,晏子有話說。首先,你已經離婚,房子歸前夫,那麼,這房子便和你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了。你前夫死亡後,其直接親屬有繼承的權利,而你沒有任何權利。因為離婚後財產已經分割,你們兩個再沒有任何關係,你不是他的繼承人,無權繼承和爭搶。

但是,你在問題中用到“我們”一詞,晏子感覺,有可能你和前夫有共同的孩子,而孩子歸你撫養。這種情況下,你的孩子有權繼承你前夫的房子,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第一順序繼承人除了配偶子女,還有父母,你孩子到底能繼承你前夫房子的多少分額,要看第一順序繼承人具體有多少個。

作為你前夫的兄弟,他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如果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的情況下,他也有權繼承你前夫的房子。並且,你前夫的兄弟為你前夫辦了後事,也存在事實上的生養死葬關係,如果沒有其他人來爭房產,你前夫的兄弟繼承房產是正常的。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建議你通過法律渠道,替你孩子打一場官司,爭回屬於他的份額。如果你和前夫沒有孩子,這就和你沒有關係了。

關於土地,本身不存在據為己有的事情,因為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不存在繼承關係。農村土地確認權,只是確定的承包權,而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不是確定在每一個人名下。並且,這個確權以本輪土地承包是家庭成員為準。所以,如果本輪土地承包時,你和前夫還沒離婚,共同有承包的土地,你和前夫離婚後又未在孃家或新的婆家取得土地,那麼你原來承包的土地還可以繼續耕種,如果確權沒有你的份,那你可以據實找有關單位仲裁。

如果承包時,你前夫和前夫的兄弟是在一個戶內,現在確定的你前夫兄弟名下沒有錯誤,但是這裡面應該包含著你的土地,如果他不讓你種,你可以通過仲裁要回自己的承包田。但是,如果本輪土地承包時,你已經和前夫離婚,前夫承包的土地和你就沒有關係了,怎麼確權,都和你無關。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並且本輪土地承包時有你孩子的土地,也可以一併爭回承包權。

所以,對於土地確權來說,主要看當時簽訂承包合同時戶內人口情況,簽字人只是本戶的代表,本戶所有人口共同承包土地。如果當時簽訂承包合同時,你已經離婚,而你前夫戶口上再沒有其他人,那麼,你前夫去世後,則視為本戶整體消亡,土地承包權收回集體,你前夫的兄弟無權確定到他的名下。如果當時簽訂合同時,你前夫的兄弟和你前夫在一個戶口本上,只是你前夫作為長子代表家庭簽訂的合同,那麼你前夫去世后土地確權,將承包權轉到他兄弟名下完全是正常的。

總之,你已經和前夫離婚,並且離婚時確定房產歸前夫,則你前夫去世後,你無權去爭。當然,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則孩子有繼承權。而對於土地,如果你離婚後已經在其他地方取得承包權,前夫承包的土地怎麼確權也和你沒有關係了。


齊東晏子


哈哈哈,別說傻話啦!誰的確權書寫他自己的名字,放心吧,你那一份老天爺都給你拿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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