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①
4月10日21时15分,马*生(连城县莲峰镇姚坪村人)酒后驾驶闽FAR**6号轻型普通货车在连城县城区莲中路东街居委会路口路段被民警查获,经对马*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测试结果为4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驾驶人马*生将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②
4月10日20时49分,罗*招(连城县莲峰镇南前村人)酒后驾驶闽FKP**0号小型轿车在连城县城区莲中路东街居委会路口路段被民警查获,经对罗*招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测试结果为6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驾驶人罗*招将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二、汽车在道路上违法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来源:连城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