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可以再硬氣一點!

廣東省新聞辦今天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廣東省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情況。

廣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楊日華在發佈會上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疫情防控期間,在粵外國人,必須接受新冠肺炎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

廣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楊日華:外國人拒不配合新冠肺炎調查,拒不配合執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之規定,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此外,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外國人,公安機關還可對其違法行為做出宣佈證件作廢,註銷或收繳證件,限期出境,驅逐出境等決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楊日華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所有在粵外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積極配合防疫工作,維護好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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