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千起纠纷诉外化解 “无讼村”创建见成效

【聚焦】千起纠纷诉外化解 “无讼村”创建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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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羌街道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祥云镇调解一起法院转交的拖欠饲料款纠纷……。近日,从温县全县调解员群中经常会看到一天化解多起纠纷,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或送锦旗表示感谢的情景。今年以来,温县法院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积极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机制,推进“无讼村(街道)”建设,实现纠纷就地、高效、快速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构建“大格局”

立足于“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多元共治”的工作思路,温县县委县政府发挥主动、主导作用,在组织、人员、机制、经费等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法院发挥推动和规范作用,整合各方资源,通过建平台、定规则、强考核,依托综治和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搭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快速流转、分配和调解的“大网格”。

依拖县政法委,强化与县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强化诉前调解,每月对委托调解员调解案件情况及各乡镇(街道)万人成诉率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政法委。县政法委以创建“无讼村”为抓手,将全县各村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综治建设考核中,建立评比通报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县法院积极参与全县“无讼村”创建评比活动,对评比对象提出专业化建议,助力全县“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快速提升;县法院还将各村万人成讼率数据和当地纠纷情况制作成白皮书,定期发送给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各乡镇“无讼村”创建提供决策依据和法律支撑,降低成讼数量,同时通过完善司法保障各类规章制度,紧盯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大方向不跑偏、不抛锚,借助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综合运用自治、德治和法治手段,将大量矛盾纠纷防控在源头,给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一站式”、不花钱、不伤感情的新路径。截止9月底,该院对外委派调解案件2479件,调解成功1272件,成功率50.8%,司法确认223件;受理民事案件3456件,比去年同比下降26.49%,一些民间借贷、租赁合同、劳动争议等传统案件下降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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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旧习惯”

“以前有矛盾我只知道去法院打官司,不管事大事小,不管成本和后果,就是要告,有的亲戚朋友遇纠纷也是这种方式。”国庆前夕,赵某因排水问题与邻居产生纠纷,在立案时与诉讼服务人员交谈中说道。

后经过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发现这起排除妨害纠纷争议标的不大,如果进入审理程序,不仅会花费大量钱财进行司法鉴定,而且可能使双方矛盾激化。于是,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将案件委派至司法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悉心劝说,原告不但撤回起诉,而且两家握手言和,矛盾顺利化解。

“短短几天时间,一分钱也没花,经过调解员张老叔劝说,我和邻居的事说好了,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我只要他的一个态度。那天,我们两家共同吃了顿饭,啥事都没有了!”赵某笑逐颜开地说。

“咱们全县的调解队伍调解能力强、积极性高,经常出现‘井喷式’化解效果,有时一天能调好十几起纠纷,以前都很少见的,温县依托‘无讼村(社区)’创建,止纠纷于未发,将大量矛盾纠纷防控在源头,有纠纷打官司单一的化解方式已经逐渐转变。”县政法委副书记王照介绍说。

“根据形势的发展,我们及时转变思路,克服单打独斗、关门办案的思想,不再仅以考核办案数量论英雄,而是侧重于纠纷化解的效果来评判办案质效,一些民间借贷、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纠纷等普通类案件往往通过庭前委派调解组织就化解了,不仅为群众节省了诉讼成本,办案人员也能有更多的时间去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温县法院副院长刘长河对“无讼村(社区)”的创建带来的变化感触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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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速裁”提效率

“我起诉好几件案,到法院十来天都全部调解了,真是太快了,让我意想不到!”9月30日,温县某轮胎公司的负责人马某专门到法院,将一面“真心真意办民事 倾心倾力解民忧”送给了该院驻速裁团队,感谢速裁团队调解员快速将自己的3起纠纷顺利化解。

据了解,王某和杨某等三人先后在该轮胎公司修车、换轮胎,陆续欠下修车款和轮胎款共计十多万元,经催要,三人都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归还。为此,今年9月,马某将三人起诉至法院,该院在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按照程序,案件在到达该团队后,被分流至驻团队专职调解员李龙振,对所起诉的三起案件一并进行调解,曾经在退休前从事多年教学管理经验的李龙振凭借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分别通知三被告,向其讲明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并告知欠账不还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李龙振通过多次调解,三人均与马某达成调解协议,在速裁团队办案人员审查后,当场进行司法确认。马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出于感激,专门送上了一面锦旗。

近年来,温县法院不断创新诉调对接、非诉讼解纷新机制,通过构建“民事速裁+人民调解”一体化工作格局,在诉讼服务大厅、速裁团队、三个基层法庭,7名调解员嵌入立案、民事审判团队,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进行过滤,能调尽调,协同快速化解,为群众减负增效,减轻办案人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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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上保险”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经调解员苦口婆心劝说,好不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却因当事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而使调解协议效力削弱。为解决这一问题,温县法院按照就近原则,借助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法庭以及道交一体化平台,构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防止纠纷反弹,取得定纷止争、案结了事的效果,维护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今年9月17日,赵堡中心法庭在受理邢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时,发现双方同为一个村,且都不在本地居住,如果打官司在送达、开庭过程中既不方便,还要产生较多的费用,于是,该庭便委托给赵堡司法所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收到该案后,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李绍庭立即打电话和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双方当事人信息及案件基本情况,查明被告王某在郑州打工,原告邢某也远在广东打工。经多次联系,双方约定于9月21日到赵堡司法所进行调解,邢某委托妻子慕某参与。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争议的10万元及利息无异议,王某只是表示,自己小孩因病住院暂无能力偿还。而慕某说王某两年前就表示将在半年内将借款归还,到如今始终未兑现承诺,对王某不再信任。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李绍庭耐心地讲道理、摆事实,希望双方相互理解,冷静对待。经过一番调解,双方拟定还款协议,约定王某从今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分四期履行,同时约定9月23日到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然而,9月22日,慕某突然反悔,调解陷入僵局。9月23日下午,调解员将双方再次召集调解,一见面双方火气十足。慕某说如果王某不还钱就直接起诉到法院。王某态度也很强硬,“你上法庭,我没钱,你能把我咋了!”,说过摔门而出。调解员李绍庭赶紧拉住王某,劝导双方说你们原为好朋友,而且同在一个村,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为这事成仇人。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双方平静了情绪。

最终,综合考量双方情况,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王某到2022年4月20日前将钱全部归还。为确保协议顺利履行,李邵庭又带领双方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案件成功化解。

如今,在温县全县调解员微信群里,经常会有调解各类纠纷调解成功的照片被传入群中,不同乡镇的调解员在案件咨询、收转等方面更是频频发声……通过“无讼村(社区)”创建,温县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力融入综治网格、乡村治理中,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力量一道,促进形成全域覆盖的解纷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乡、矛盾不上交”。【聚焦】千起纠纷诉外化解 “无讼村”创建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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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 萌 李怡静

审核:刘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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