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常年在外躲避執行 怎料剛回家就被司法拘留

9月13晚,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接到舉報電話—長期在外躲避執行的“老賴”吳某某回到了家中。執行法官迅速出擊,成功將吳某某抓獲。因吳某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樅陽縣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其予以司法拘留。

2016年,吳某某向陸某某借款9萬元,約定利息1分。但借款後,吳某某卻遲遲未歸還借款,雙方為此成訟。案經審理,樅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吳某某向陸某某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判決生效後,吳某某仍未主動履行,陸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吳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吳某某既不主動報告財產,也不主動履行。期間,執行法官對吳某某名下財產狀況展開了查控工作,但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經對吳某某的居住地進行走訪,執行法官瞭解到:吳某某欠債數額較大,為躲避法院執行,吳某某常年在外務工,很少回家。執行法官遂依法將吳某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但未見明顯效果。該案的執行工作一時陷入了僵局。9月13日晚,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陸某某的舉報電話,告知吳某某回來了,請求執行法官立即採取措施。警情就是命令!執行法官快速反應,帶上兩名法警火速趕到被執行人吳某某家中,將吳某某逮個正著。原來,因臨近中秋佳節,吳某某便提前偷偷回來,準備看下老母親就走。怎料自己剛到家,就被發現了!在法院執行局,吳某某始終以自己在外沒有掙到錢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法官多次對吳某某進行勸說,並明確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後果,均未果。鑑於此,樅陽縣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日強制措施。(樅陽縣人民法院 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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