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医院“十个一律”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准确落实新型冠状病毒“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县疫防指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及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个一律”工作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进入塔河县人民医院人员一律在预检分诊处主动配合测体温、扫龙江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登记身份信息等。

二、若非急重症病人就诊,一律推行塔河县人民医院手机APP客户端或关注医院公众号预约挂号,并按照预约时间就诊。

三、预检分诊发现可疑病例,一律由专人陪同、按固定通道、指定路线前往发热门诊就医,疫情期间CT、血常规等需重新检查,必要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四、就诊病人及家属进入院区后任何场所一律禁止聚集、逗留,排队时请遵照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且不可随意走动。

五、诊室一律实行“一医一患一室”制度,60岁以下生活能自理的患者不允许家属陪诊,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不支持非发热患者就诊。

六、严格预检分诊,来院人员一律实行“一问五查”,即询问流行病学史、查体温、查肺CT、查血常规、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查新型冠状病毒血清抗体。禁止探视。禁止快递、外卖人员进入医院,实现“无接触交接”。

七、强化院感防控诊疗环节全流程管理,医院公共区域(大厅、走廊及每个角落)一律实行每日定时按标准清洁消毒,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按规定及时处理。

八、在中风险地区住院返(来)我院住院的患者,一律单人单间收治隔离病房治疗,原则上禁止陪护。

九、我院医务人员一律禁止聚集、聚会、聚餐。工作期间医务人员固定专用通道通行,防治交叉感染。

十、从武汉、哈尔滨、绥芬河及其他中风险地区返(来)我县人员一律实行“14+14”和“2+1”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于有症状者,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塔河县人民医院“十个一律”

来源:人民医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