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院發出強制措施預通知 給強制執行拉上善意文明的“保險栓”

宿州市中院發出強制措施預通知 給強制執行拉上善意文明的“保險栓”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面對申請人焦急等待債權實現而被執行人不明原因下落不明的執行案件,宿州中院執行法官在竭力維護申請人勝訴權益的同時,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審慎採取強制措施,切實找準雙方利益的“平衡點”。

宿州中院辦理的多起借貸糾紛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與借款一起“不翼而飛”,申請人對能否拿到錢一直懷著疑慮與擔憂。儘管聯繫不上被執行人,但案件並未就此陷入僵局,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和線下調查,迅速查封被執行人名下房屋。綜合考慮財產價值與權利負擔後,執行法官預判,拍賣房屋所得基本可以滿足申請標的。但由於被執行人不知去向,其房門被鎖緊閉,無法查看房內裝飾裝修情況,從而影響準確認定評估價格。

按照正常程序,下一步本當是強制遷出,但執行法官認為,目前,申請人的勝訴權益已經有了保障,但被執行人一直下落不明,且財產處置涉及實體利益,需慎之又慎,應當給予一個知曉情況、主張權利的機會。經合議庭討論,最終決定在採取強制措施前,通過郵寄、張貼、發短信等形式想方設法向被執行人發出預通知,告知其房屋查封事實和所享有的權利,並限定十日內到法院辦理協助處置財產事宜,充分保障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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