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孿生妹妹,為了搶我的男人,不擇手段

我的孿生妹妹,為了搶我的男人,不擇手段

第四十一章


01

“姐姐,我跟你不一樣,我想要做個人,得先把靈魂賣給惡魔才行。”林安喬笑得涼薄。

“你活得那麼幹淨,受過良好的教育,永遠清白正直,當然可以理直氣壯的譴責我。但你譴責又有什麼用呢?我做都已經做了,你能讓時間倒流一切重來嗎?”

江晚對著林安喬那彷彿看透一切的眼神,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總之,那些人該死,我便給了他們一個痛快。”

林安喬說著,還彈了彈指甲裡不存在的灰塵,漫不經心地道:“我雖然要跟你交換身份,但也不想接了你的身份,每天費心力跟一些臭蟲打交道。所以乾脆把你的人際交往圈全都毀了。”

“姐姐,我不是說你,你看看你嫁的人。何天佑雖然長得還算可以吧,對你也是一片痴心,但除開這些之外,他哪裡拿得出手了?工作成天混吃等死,人品也低劣得可以。你真是半點看男人的眼光都沒有。”

林安喬很是嫌棄地撇了撇嘴:“所以,我幫你跟他離婚了,說起來,你也得感謝我才是。”

江晚被她這一套強盜邏輯說懵了。

她強忍著憤怒,身體因此而微微顫抖,咬牙質問:“就因為這個,你給了李樂希望,又讓她徹底絕望,還要了她的性命?”

江晚對李樂的感情很複雜。

她們畢竟是這麼多年的朋友,李樂在江晚困難的時候也多次伸出援手,朋友這一層關係是實打實的。

但李樂也的確破壞了江晚的婚姻。哪怕她是被林安喬利用,從李樂的日記本里可以看出,她只是意外收到了林安喬的視頻而已。

林安喬並沒有給她什麼指示,剩下的事情,都是李樂出於自己的意願而做下的惡。

李樂利用視頻,引得何天佑家暴江晚,讓江晚掉了一個孩子,還跟何天佑上床,把一個小三該做的不該做的都做了。

而江晚現在已經得知何天佑是騙婚,甚至是害了餘明朗六年的罪魁禍首。對於李樂插足婚姻的事情,她心裡已經沒有了什麼芥蒂。

唯一不能原諒的,只是她那個還未成型的孩子罷了。

但再怎麼不能原諒,李樂也罪不至死啊!

林安喬為什麼偏偏要讓李樂以那樣一種被侮辱的姿態死去?

02

誰想,林安喬面對江晚的逼問,沒有半點心虛,反倒還露出幾分不理解。

“我為什麼不能殺了她?”

江晚沒想到她竟然如此不可理喻,怒吼道:“那是一條人命!”

“人命怎麼了?人活著就是要死的啊,不管是你還是我,總有一天都會徹底醒不過來,不過是早晚的問題罷了。我讓李樂的死期稍微提前了那麼一點兒,也不算什麼吧?”林安喬的態度始終漫不經心。

江晚心頭一涼。

她發現了,林安喬這個人很不正常。她不僅沒有普通人的羞恥心,更沒有對生命和死亡的敬畏。

在林安喬眼裡,死了一個人,就跟捏死了一隻螞蟻一般,是稀鬆平常又隨處可見的。

她甚至無法理解江晚為什麼要為了李樂的死這麼激動。

林安喬的內心,就像是一片荒漠,沒有任何的顏色。她無法理解人類的喜怒哀樂,所以也無法與普通人共情。

尤其她這種對生命的漠視態度,往江晚心裡冒出一個猜測。

——人格障礙。

尤其,很有可能是反社會人格障礙。

這種苗頭,在林安喬小的時候就有所體現了。

她異於常人的聰明,不僅如此,這個世界上幾乎沒有事情能讓她感覺到恐懼。

就好比江晚跟林安喬一起被困在拐賣窩點的時候,江晚不哭,是因為她沒有理解當時的狀況,她太笨,太懵懂。

而林安喬不哭,是因為她不覺得害怕,甚至還能從其他小孩的哭聲裡感受到樂趣。

這就已經十分不正常了。

尤其她還生活在一個顯然更加不正常的環境裡,長到這麼大,性格加倍扭曲,最終在江晚面前呈現出這麼一個與普世價值觀完全格格不入的形象。

跟這樣的人,是沒有辦法講道理的。

因為她理解不了,也不會嘗試去理解。

甚至,反社會人格障礙的人說話做事都具有極強的隨機性,經常是腦子裡冒出來一個想法,就立刻去執行。

江晚無法保證林安喬會不會下一秒就突然想殺死自己,她決定不再與林安喬理論,還是靜觀其變比較好。

見江晚安靜下來,林安喬勾唇笑了笑:“我發現你越來越聽話了,真好。我是不是讓你感到很害怕啊?害怕就對了,你要是不怕我,那才不好玩兒呢。”

03

江晚眼底掩不住的恐懼取悅了林安喬,她更加興致勃勃地說起了李樂的死。

“我跟你說,我原本沒打算讓李樂死得那麼早的。她畢竟是你朋友,跟你認識這麼多年,對你也很瞭解。我就想著,我用你的身份,去跟她接觸一段時間,看她能不能分辨出我們倆。”

“於是,我就去她那兒蹭了一頓海底撈。”林安喬舔了舔嘴唇,似是在回味當時的味道。“辣鍋的巴沙魚可真好吃。我從來沒吃過那麼好吃的魚。”

雖然只是一句隨口感嘆,江晚卻能從裡頭感受到說不出的心酸。

一個二十六歲的年輕人,究竟要怎麼活著,才會連一頓海底撈都沒吃過?

江晚腦海裡,對於林安喬這麼多年的“悲慘”,已經有了一個越來越具體的想象。

林安喬回味完之後,接著道:“吃海底撈的時候,李樂還很正常。但就是分開之前,她隨口問了一句手腕上的傷,我就知道,她發現了。”

江晚記了起來。

她右手腕上的割傷,是在見李樂之前的四天剛割傷的,傷口還很新,癒合得也不是很好。

但林安喬手上的傷不是,那是一道三年前的舊傷,看得出來不一樣的。

尤其上午江晚剛跟李樂見過面,不可能上午還沒癒合的傷,下午就變了樣。

李樂向來細心,這樣明顯的區別,肯定能讓她聯想到很多事情。

林安喬接著道:“所以我就先裝作跟她分開的樣子,回到你的公寓附近,在監控裡留下證據之後,再想辦法了結了她。”

說著,她“嘖”了一聲:“誰想她還留了後手,在短時間內把那些新聞都給你寄了出去。不過也不礙事,全都是意外,找不到證據,你就算懷疑也沒用。”

林安喬底氣十足。

事實上,警方也沒能從那麼多起意外中找到任何有用的線索。

只能以意外結案。

江晚覺得自己嗓子乾啞,說出來的每一個字都像在砂礫上磨過一般:“所以,你讓李樂以她最討厭的樣子死去?”

“是啊。”林安喬聳了聳肩,一副很無奈的樣子:“誰讓她眼神那麼好,發現了我不是你,本來還能留著她多觀察一段時間,好讓我知道我模仿得怎麼樣。可這不是逼著我提前殺她嗎?換了你,你不生氣?”

04

江晚不想回答這個問題。

林安喬也不是為了尋求江晚的同意才問的,她自顧自地說著:“李樂死了就死了吧,反正有大把的人可以替代。”

江晚知道,她口中的“替代”就是指何天佑。

難怪林安喬要頂著“江晚”的身份出現在何天佑身邊。

何天佑是江晚的枕邊人,跟江晚朝夕相處,如果連何天佑都分辨不出江晚跟林安喬,那麼林安喬的模仿才能稱之為完美!

江晚甚至想到了一個重點。

或許林安喬要讓江晚離婚,最終的目的就在於這裡。

要想以江晚的身份接近何天佑,總得先把他們兩個人分開,才會神不知鬼不覺。

但與此同時,江晚的心裡還冒出了一個猜測,把至今為止的很多細節都串聯了起來——

她喃喃道出一個名字:“餘明朗。”

如果說林安喬的最終目的只是為了跟江晚交換身份,那麼在她的計劃裡,餘明朗的出現很多餘。

她要殺了愛寵天堂的高層,是因為那些人知道林安喬的身份,對她十分了解,並且會對林安喬的計劃產生干擾,這些人非死不可。

她要殺了李樂,是因為李樂發現了她的身份,同樣非死不可。

至於江晚的前老闆常鴻飛,江晚猜測,他也曾是林安喬的客人,林安喬利用跟常鴻飛上床的視頻,讓江晚被解僱。目的是為了讓林安喬跟江晚交換的時候,不會因為工作能力跟不上而露餡。

常鴻飛同時知道林安喬跟江晚的存在,存在洩密的風險,所以也是非死不可。

到這裡為止,林安喬奪人性命的方式沒有留下任何可以指向她的蛛絲馬跡。

愛寵天堂高層的意外死亡,李樂的自殺,常鴻飛被自己老婆毒殺。

一樁樁一件件都能夠邏輯自洽,沒有給警方任何深入調查的餘地。

但是下一個,何天佑的死不一樣。

在何天佑的命案中,牽扯到了鄭堯——林安喬的愛慕者。

可以這麼說,如果不是鄭堯主動跳出來,沒有人會把這一系列的事情跟林安喬這個名字聯繫上。

這就相當於是林安喬在自投羅網。

為什麼?

05

江晚想起了鄭夫人臨死前的那番對話。

鄭夫人很肯定,鄭堯去殺何天佑的原因,是因為餘明朗想殺何天佑。

江晚覺得,自己之前的推測是沒有錯的!

林安喬的確喜歡餘明朗!

所以她才會這樣不惜暴露自己,犧牲一個自己的愛慕者,也要讓何天佑慘死!

她是在替餘明朗報仇!

還有,江晚一直忽略了的一個細節,也讓她更加堅定了這個想法。

鄭夫人想跟江晚做交易,為什麼偏偏要江晚嫁進鄭家?還說只有這樣,才能讓江晚跟餘明朗獲得自由。

鄭夫人顯然是知道一些真相的。

那麼她會提出這個條件,就一定有她的用意。

假如林安喬只是單純地想跟江晚交換身份,那麼江晚跟誰結婚,其實都影響不到林安喬。

更別說,鄭夫人的條件是跟鄭堯冥婚。

跟一個死人結婚,不用費盡心力地去演戲,按理來說,對林安喬應該是有利的條件。

但鄭夫人卻以此作為報復林安喬的手段。

那就說明,林安喬已經有了認定的另一半,除了跟這個人在一起,其他人的親密關係、哪怕是名義上親密關係,對於林安喬來說都是不可接受的。

那個人——只可能是跟林安喬有過接觸的餘明朗!

想通了這一點,江晚豁然開朗。

事情的真相其實很簡單,只需要把沈嘉樹暗戀江晚這件事,替換為林安喬暗戀餘明朗就可以了!

林安喬的最終目的,是跟餘明朗在一起。

她想要沒有後顧之憂,所以要跟江晚交換身份,甚至讓江晚以林安喬的身份去死!

江晚想起林安喬給她聽的那段錄音,猛地抬起頭,彷彿要看透林安喬這個人一般。

“你難道……?”

(第四十一章完,明晚十二點,更新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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