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全媒體訊(重報集團三峽分社記者 郭瀏婷 通訊員 況宇)近日,墊江縣檢察院、民政局聯合出臺了《墊江縣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會救助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這是全市範圍內出臺的首個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會救助實施細則。
在刑事案件中,有因身體受到傷害,法院判決生效後仍沒得到任何賠償、無人照看、無經濟來源或者產生心理疾病等情況,不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且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即日起,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社會救助。
墊江縣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細則》將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規定的未成年人、因刑事案件暫時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經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需要開展綜合救助的未成年人及檢察機關認為需要救助的其他未成年人等四類對象納入救助範圍,有力解決了不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又暫時陷入困境的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問題。
救助的方式有哪些?墊江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細則》明確提到,對於符合孤兒條件的無法定撫養的涉案未成年人納入孤兒保障範圍;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且符合特困人員條件的未滿16週歲的涉案未成年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對法定撫養人有撫養能力但家庭經濟困難的涉案未成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家庭的涉案未成年人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符合條件的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提供就業培訓、心理諮詢、轉學復學、減免學雜費、家庭教育指導等服務。
此外,《實施細則》還對申請材料及救助流程作出進一步規定。
去年以來,墊江縣依託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示範平臺”整合政府、家庭、學校、社會資源,組建“3+1”即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機構和中小學學生聯合服務工作站,成立“莎姐”工作站、未成年人警務工作辦公室,出臺《罪錯未成年人分級矯治實施辦法(試行)》,形成“訓誡+監護+幫教”的專業化干預模式,加強心理、學業、就業幫扶,建立前端預防、中端矯治、末端融入的矯正體系,做實做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因案件暫時陷入困境未成年人的社會救助,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