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風肅紀丨山東通報多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4人被雙開

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1日訊 閃電新聞記者從聊城市委官方網站獲悉,4月21日,聊城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典型案例。

聊城市原第一房屋徵收與補償服務中心徵收一科科長傅守軍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案。2016年至2018年,傅守軍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10餘人所送現金共計78萬元,幫助他人謀取增加選房面積、提高冷庫補償等方面利益。2018年12月,聊城市紀委監委將上述問題與傅守軍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合併處理,分別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莘縣公安局河店鎮派出所原所長王紀元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案。2011年4月至2018年8月,王紀元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收受任某某、張某某等13人賄賂共計11.1萬元,併為請託人在涉事案件、戶籍等方面謀取利益。2018年12月,莘縣紀委監委將上述問題與王紀元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合併處理,分別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犯受賄罪、貪汙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臨清市八岔路鎮綜合執法大隊原隊長盛清波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案。2017年4月,盛清波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八岔路鎮柴莊村村民趙某某等人財物0.6萬元,在收取拆除違建保證金時給予請託人照顧。2019年2月,臨清市紀委監委將上述問題與盛清波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合併處理,分別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犯貪汙罪、受賄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4月20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購買高檔菸酒用於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李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以案謀私,破壞司法公正,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勇簡歷

李勇,男,漢族,1960年8月生,山東淄博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0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等職。1999年12月任青島海事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2000年10月任青島海事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委會委員,2003年12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2006年3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12年3月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6年12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閃電新聞記者 王楚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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