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21時許,欽州灣大道與子材西大街交叉路口,駕駛摩托車的彭某因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被交警四大隊執勤人員攔下,檢查還發現彭某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民警依法對其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強制措施憑證,並依法對其車輛進行暫扣。
4月13日上午,彭某按通知到交通違法處理大廳接受處罰,現場民警按程序依法向彭某詢問有關問題。
經詢問得知,彭某是2018年6、7月份通過朋友以5700元買的這臺二輪摩托車,現場民警通過彭某提供的車牌號碼進一步查詢車輛信息,不料結果顯示該車輛處於盜搶狀態。
面對公安民警的詢問,彭某告訴民警:對該車是否為盜搶車自身並不知情。目前,該案件已移交轄區派出所作後續調查處理。
交警提醒,各位市民購買二手車輛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檢查核對車輛手續、證件是否合法齊全,切勿貪圖便宜購買無發票、無合格證、盜搶車等車輛。同時,摩托車一定要有牌有證有保險,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圖文:吳海玲
編輯:張毅
校對:覃成朝
審核:李曉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