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住宅翻建,私自扩大面积,占有土地属于犯罪吗?注意什么?

佛灯


农村老住宅翻建只是因为老房子年久破败或者格局不附合现代的要求,但这只是旧房变新房,宅基地并没变,必须保证在原批准面内进行。私自扩建是违法的,因为批准面积之外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如不被侵占,村委会可以另批给新建房户作宅基地或规划它用。

私自扩大宅基地属违法行为,但并不犯法。因此处理办法一是退出私占部分,另一种办法是交纳非占用土地使用费。这要跟据具体情况而定。

老宅基地超出批准面积的一般交纳使用费,这是因为老宅基地超面积是历史形成的,那时建房或没有面积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的,而且现在基本上都有建筑物或树木,如面积较大适合再安排一处住宅会批给附合条件的子女或近亲属建房。有的自愿退出则鼓励退出。

新建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会实测划定界线,私自超占会责令退出并罚款。但农村的实际情况是批准的面积大多不够用,除了主房外还要建厕所,仓房,畜圈,还要有小菜园,所以一般都超面积,只要不是太大面积,在清查时也会交使用费,当然影响村容村貌,阻碍交通或尚可另批宅基地的则必须退出。

总之,超占宅基地不合法,但也不属犯罪,当然另有情况的除外。

个人认识,还得遵从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用户高48229






南北龙哥


农村老宅拆旧建新应当重新进行审批,且建设的房屋应当在原址原规模上进行建设,私自扩建的行为虽然还达不到犯罪的标准,但一定是违法行为。

1.应遵循的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法律分析:对于老宅翻建,建议在建设之前应当根据当地宅基地管理规范进行审批,并在相应标准内进行建设,并尽量不扩大不占用村内空闲地,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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