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電池被換成舊電池怎麼辦?電動汽車通用換電帶來“新問題”

網友們對電池新舊問題很糾結,有些出乎意外。

有擔心換到的電池不好的:

“有個問題就是我新車,新電池,要是換了箇舊電池,里程縮短怎麼辦,難道還得跑過來換?而且我那新電池被別人換走了怎麼辦?”

“怎麼知道換電站給我換的電池是合格的呢?會不會容量不夠?會不會有故障會爆炸的電池?”

有擔心費用不好算的:

“剩餘的油歸已,剩餘的電量怎麼算,總不能電用完了推著去換電池吧。”

有擔心出了問題責任不好區分的:

“換完電池車壞了算誰的?!換電風險誰來承擔?想法很美好,執行很困難。”

有同時提出多個問題的:

“三個問題:1.電池的產權;2.更換後電池行駛里程不同給出行帶來不確定性;3.更換時電池剩餘的電量怎麼折算。”

這個想法最出乎意外:

“客戶總是將舊電池還給充電公司,將新電池拿去,不還回來。要不了多長時間充(換)電公司就得倒閉。”

不用太擔心可靠性,應該是提高為主

對於擔心換電不安全的問題,有個網友的回答是:“我經常換,不換才不安全。”因為電池換下來,換電站會進行專業化檢測,比你長期自己充電要安全得多。

現在不能換電的電動汽車,如果電池不是終生保換的話,車主很怕電池嚴重衰減,因為更換電池的費用很高。如果電池出現異常,更加頭痛,換,花錢太多,不換,又擔心不安全。

進入“通用換電”時代,這些擔心都不存在了,除非明顯是你使用不當把電池損壞了,比如碰撞壞了。電池異常,運行商會去解決;電池衰減嚴重了,會被淘汰,新的電池會補充進去。你也不用為運行商擔心,只要電池質量可靠,電池嚴重衰減,說明已經被充分利用過了,已產生了正常的經濟效益。淘汰下來的電池還可以做儲能電池等,最後梯次利用完了,進入拆解,主要原材料還可再利用。

至於換電拆裝過程中損傷電池連接件,影響安全性這些問題,不是必然存在的。技術發展到現在,如果不是設計、製造質量出了問題,幾百次、幾千次的插拔壽命,對於連接件來說,不是高要求,屬於低要求。而且插拔的時候,可以讓主電連接件不帶電。

換電技術,現在已經基本成熟,唯一難以解決的事就是電池的統一,現在“通用換電方案”把這個問題解決了,就不存在根本性的難題了。

換到不同電量的電池將成為常態

燃油汽車加油,每次加滿後油量差異很小,因為油箱容量是固定的。

“快換型通用動力電池”不同,同一型號不同個體的電池,容量還是會有差異的,有多種原因:

一.電池技術的變化

1.電池技術的變化,首先有容量的提升。比如現在蔚來的可換電電池,最早推出時容量為70kwh,後來推出了84 kwh的電池,不久後又會推出100 kwh的電池。這些電池外形尺寸、安裝結構都相同,是同一型號,可以互換通用。“快換型通用動力電池”也會出現同樣的情況。

2. 電池技術的變化,還會有電池類型的不同,電池容量增加或減小都有可能。比如之前推出的是三元鋰電池,後來再推出磷酸鐵鋰電池,容量可能會減小,這在我們的“通用換電”中是允許的,技術上也不難解決,只要電池的負載能力能滿足基本要求即可。再比如,現在在研發的新電池類型很多,將來可能進入商用,“快換型通用動力電池”也可用這些類型的電芯組成,但這些電芯的能量密度可能比以前的電池增加,也可能是略有減小,推出的成品電池,自然容量會增加或減少。

二.電池容量衰減

這種情況現在已在大家常識範圍之內了。衰減還不嚴重,實際容量還可,安全性評估在正常範圍內的,當然還可以用。

既然容量不同這種情況必然存在,我們必須要面對,只要不構成太大影響就可。總體上現在電池技術已經發展得不錯,電動汽車採用“快換型通用動力電池”後,續航里程還可,在這基礎上,各次換電容量有所不同,滿電的續航里程不同,不會有嚴重的後果。

不同電量的問題如何應對?

這裡可以初步設想一下,當然只是設想,運行商到營業時會給出方案,運行中也可能會調整方案。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你換到那個電池就是那個,比如你的車採用的是D型電池,原來安裝在車上的電池容量是80kwh,初期,當你去換電時,換到的D型電池都是80kwh的,但一年後,發現有時換到的電池容量下降了,有的實際是75 kwh左右,有的實際是70 kwh左右,當然結算費用也相應下降。再過段時間,又換到了100 kwh容量的電池,這是因為有加大了容量的新電池加入了,結算費用也相應上漲。

如果條件成熟,進一步的辦法是可選擇,可能是先在APP上選擇電池(對應到換電站)。可能會在費用上設一些差異,比如80kwh容量的電池,換一次,不計時間成本的話是160元;100 kwh容量的新電池,換一次,不計時間成本的話定價為220元,而不是200元;70 kwh容量的電池,換一次,不計時間成本的話定價為130元,而不是140元。

相關的還有一個問題是:剩餘電量怎麼算?

我想,最簡單的方法也是不管,車主自己掌控,儘量用到剩下不多,反正換電站好找,但是不要用到拋錨為止。

進一步,用到適當的範圍,換電站統一回補一部分費用,比如要求剩餘電量在10%以上,上面提到的70 kwh、80kwh、100 kwh容量的電池分別回補16元、20元、28元給車主。

到上面這步,其實已經牽涉到計量了,技術上成熟到一定程度可以採用。如果技術上成熟,也可考慮進一步的辦法:直接計量,換電時剩餘電量的費用回補給車主。

計量不是單方面的,牽涉到車、電池,換電站可能也要核實。成熟了才行,不然糾紛會很多。

直接計量也牽涉到新的問題,比如有網友問:“我只用一半的電,就去換電,怎麼算?”如果計量可靠,當然可以,但這樣做服務量也增加了,要不要增加服務費也要先定好。

租用與專屬

這部分內容,主要是針對網友怕自己的好電池被換走的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不會存在!

如果會被換走,說明這電池並不是專屬於你的,專屬於你的電池也不會輕易被換走。

先看你車上的第一個電池是租用的還是買下來的?如果是租用的,不管是新的還是舊的,都屬於流通中的電池,沒有哪一個是你專用的,也不存在你的新電池被換成了舊電池的問題。

如果你車上的第一個電池是買下來的,是你的財產,可以定義為是你專屬的,不會輕易進入流通。如果你的打算是平時不參與換電,以充電解決補充電能的問題,你可以考慮擁有你的專屬電池。我的思路是,換電站可以寄存電池,當你需要換電時,可以把你的專屬電池寄存在換電站,同時臨時租用流通電池,當你結束換電行程回來後,可以再把你的專屬電池換回來,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你可以請換電站為你檢測你的專屬電池。寄存和檢測多半是要費用的,寄存會影響換電站的運行,如果寄存的電池多,相當於換電站的流通電池減少了很多,運行能力會有所下降。

對於上述思路,我曾經回答一個網友:“哪天你覺得確實需要換,你可以在你必經之路的某個換電站寄存你的專用電池,臨時租用一個電池,後面路上你都可以換電,等回來時再把你的專用電池換回來。”網友又回了一個問題:“要我環繞遊呢?我是不是為了電池還要原路返回呢?”如果是這樣,我說的必經之路可以是你家附近的換電站,先換好,再出去。如果是路上臨時想改變,那隻能另想辦法了。由此我想到一個更特別的情況:我搬家換城市,千里之外,路上要換電還要拿回自己的專屬電池怎麼辦?辦法都是有的,比如託運,代價會大一些,還看運行商做不做這種特殊服務。

還有一種情形需要考慮:租用與專屬之間的轉換。

擁有自己專屬電池的車主,如果經常需要換電,可能會想要變更為租用;或者原來租用電池的車主,因絕大多數情況下不需要換電,想改為專屬。這些情況必然會出現。簡單理解,就是要賣出你的專屬電池,再向換電站租用電池,或要退出電池租用,買入一塊電池,成為自己的專屬電池。

如果運行商願意提供這種服務的話,電池就得估值。技術手段越強、數據越全,估值就越迫近真實價值。到底能操作到何種程度,現在還不能準確預估,這裡就不展開了。

對運行商來說麻煩的是計費

燃油很容易計費,按體積算就可以了。油料的成本佔了大頭,其它費用包括各種相關成本、稅費、利潤等都可以按單位成本的形式攤在燃油費中。

“快換型通用動力電池”的最直接成本指標對用戶來說是儲存的電量成本,但在目前電池高價格且循環壽命有限的情況下,電量成本在總成本中的佔比並不高,電池每次充放電循環的衰減損失成本就高於電量的成本,還有電池使用的時間成本(實質是電池價格的資金成本)、可能的貶值損失(如果新推出的電池價格下跌,原有的電池就會貶值)等,當然還有其它常規的相關費用,如人員、場地、設備等成本,同樣,計費也要包含稅費、利潤等。

比如你換電後,一天就用完了,第二天再次去換電,跟換電後使用一星期、十來天后才再次換電,時間成本就有明顯差異。

再比如,你換電後,後續經常自己去充電,就增加了電池的衰減損失成本,與只換電不充電的成本是不一樣的。岔開去說一下:如果電池是你專屬的,看上去充電只要充電成本,其實電池的實質價值因衰減損失而在貶值。如果你買的是不可換電的車型,使用一段時間後車子想出手,別人考慮到你的電池衰減損失、技術落後的貶值損失,能接受的價格就會大打折扣,這就是現在電動汽車二手車貶值大的原因。租用“快換型通用動力電池”的情況下,這種現象會扭轉過來,貶值率會與現在燃油汽車差不多。就算用的是自己的專屬電池,因電池與車可分開估值,對整體保值也是有利的。

運行商最後會用什麼形式來計費,這個不是作者現在完全能夠預設的,可能會借鑑通信行業運行商的辦法,推出多種套餐。也可能會緊挨各種實際成本進行計費,當然這需要技術手段跟上,但仍可能會因為用戶不認同數據而出現較多糾紛。看來這些夠運行商頭痛的了。

運行商當然也會控制成本,不然,換電費用太高,大家還是不太願意買電動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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