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新疆浩源(002700)於2020年4 月1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調查通知書》(新證調查字 2020001 號),具體內容如下: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於 2020 年 4 月 16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以下簡稱“新疆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0]1號─8號),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違規為控股股東關聯方提供擔保

2019 年 3 月 27 日,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關聯方新疆友邦數貿貿易有限公司與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簽訂《鋼材採購合同》,新疆浩源為該合同項下新疆友邦數貿貿易有限公司作為賣方所負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被保證主債權的金額為合同約定的預付款 8000 萬元。上述擔保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7.87%。但公司未就上述對外擔保事項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序,也未在臨時公告或定期報告中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 2020 年 1 月 7 日才披露相關事項,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條及第四十八條的規定。

二、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

2019 年 6 月,因新疆友邦數貿貿易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於 2019年 6 月 25 日裁定凍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 8548 萬元。2019 年 11 月,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公司下發執行通知書,劃扣公司銀行賬戶人民幣 6007.51 萬元。

但公司未對上述銀行賬戶資金凍結及劃扣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0年 1 月 7 日才披露相關事項,並分別 2 月 11 日、3 月 6 日公告收到控股股東關聯方新疆友邦數貿貿易有限公司歸還佔用資金 6007.51 萬元及利息 79.85 萬元,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索賠徵集

鑑於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我們初步認為:投資者在2020年4月13日晚間收盤時還持有公司股票,並且在2020年4月1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公司股票而受到損失的,可依法提起索賠。

投資者索賠需要準備的資料 1、買賣股票的對賬單和交割單; 2、身份證複印件(需要公證); 3、證券公司出具的開戶確認單; 4、聯繫方式、地址、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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