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郭平、劉彥平、董春然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發佈了對郭平、劉彥平、董春然三名官員提起公訴的信息。

其中,撫順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董春然涉嫌受賄罪、交通肇事罪一案引人關注。通報指,董春然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依法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郭平、劉彥平、董春然提起公訴


丹東檢察機關依法對郭平

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郭平受賄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丹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丹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郭平利用擔任撫順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撫順市委副書記、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郭平、劉彥平、董春然提起公訴


本溪檢察機關依法對劉彥平

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省能源產業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常委、董事、副總經理劉彥平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彥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被告人劉彥平在擔任鐵法煤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總經理、瀋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瀋陽焦煤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瀋陽焦煤雞西盛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撫順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遼寧省能源產業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常委、董事、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郭平、劉彥平、董春然提起公訴


本溪檢察機關依法對董春然

受賄、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省撫順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董春然涉嫌受賄罪、交通肇事罪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春然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本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董春然利用擔任撫順市交通局局長、撫順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撫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依法應當以受賄罪、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遼寧省人民檢察院

編輯:李金秋

美編:張強

校對:王濤

責編:李元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