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平、刘彦平、董春然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对郭平、刘彦平、董春然三名官员提起公诉的信息。

其中,抚顺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董春然涉嫌受贿罪、交通肇事罪一案引人关注。通报指,董春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平、刘彦平、董春然提起公诉


丹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平

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平受贿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平利用担任抚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抚顺市委副书记、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平、刘彦平、董春然提起公诉


本溪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彦平

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刘彦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彦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被告人刘彦平在担任铁法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平、刘彦平、董春然提起公诉


本溪检察机关依法对董春然

受贿、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抚顺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董春然涉嫌受贿罪、交通肇事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春然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董春然利用担任抚顺市交通局局长、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应当以受贿罪、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李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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