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保辦理流程

  近日網友“wjy411”問政:

  我的舅舅家條件很差。舅舅糖尿病晚期,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每年醫藥費金額巨大。舅媽年收入2萬多,還有一個初三的孩子。家庭入不敷出,已變賣家中房產。現無車無房,想申請城鎮低保。請問如何辦理呢?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市民政局回覆如下:

  申請低保辦理程序為:1.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向鄉鎮(街道)提出申請(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基礎材料); 2.鄉鎮(街道)通過縣(區)民政部門對申請低保家庭的收入和財產信息進行核對。 3.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然後進行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4.縣(市、區)民政部門入戶抽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 申請低保時提交的基礎材料有: 1.申請書; 2.誠信承諾書; 3.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委託書; 4.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5.委託代理的提供委託代理協議書; 補充材料有(受理時按需提交) 1.收入情況證明(包括收入證明、養老金領取憑證、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證明、享受遺屬補助證明、贍、撫(扶)養費證明、變賣家庭財產收入證明等); 2.財產情況證明(包括房屋情況證明、存款情況證明、債權情況證明等); 3.其他證明(包括婚姻狀況證明、社保繳費證明、解除勞動關係合同、學生在校情況證明、勞動能力鑑定證明、殘疾證等)。

  原問政網址請點擊進入:http://wz.dqdaily.com/wlwz/mzj/2020-10-06/123486.html

  問政熱線:666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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