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聘28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0年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说明:1、28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10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10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年6月10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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