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交10萬元買內部指標可以讀名校?29名家長被騙286萬元!


小升初,交10萬元買內部指標可以讀名校?29名家長被騙286萬元!

  優秀的師資力量、濃厚的學習氛圍、良好的校園秩序、開明的管理理念、開闊的人生眼界——這些“名校”標籤吸引著望子成龍的家長們。而本案被告人蔡某正是利用了“可憐天下父母心”來詐騙錢財。29名面臨“小升初”的家長為了孩子上“名校”,共計被蔡某詐騙2868345元。

  遠程雲審判:蔡某的犯罪事實與經過

  蔡某系長沙思***凸培訓學校員工,在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廣益校區做招生市場推廣工作。

  2019年3月至8月,蔡某對培訓學生家長謊稱,自己能通過關係幫助學生進入“湖南廣益實驗中學”和“長沙南雅中學”就讀,需收取每人7萬元至9萬餘元不等的“好處費"及17800元"學費"。為取得家長的信任,被告人蔡某還開具虛假的學費收據單,加蓋私刻的“湖南廣益實驗中學財務科”和“長沙南雅中學財務科”公章,並模仿學校財務人員簽字後交給家長。

  可憐天下父母心,竟有29名“小升初”學生家長,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別向蔡某支付60000至137800元不等金額的“好處費”及“學費”,共計向蔡某支付2868345元。

  當庭宣判

  2020年4月17日下午,雨花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由審判員陽勇、人民陪審員章海如、人民陪審員郭建湘組成合議庭,陽勇擔任審判長,依法審理蔡某犯詐騙罪一案。

  本案當庭宣判:被告人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被告人蔡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陽勇法官警示

  (一)家長要保持良好的心態,督促和引導孩子努力學習,通過公平競爭為自己贏得理想的學習環境。作為家長,切忌通過不正當途徑來達到上“名校”目的。

  (二)各培訓機構應規範管理。本案中,蔡某系培訓機構員工,從事招生推廣工作,其工作崗位讓其行騙具有一定“迷惑”性,因而騙取了家長信任。

  (三)年輕人應該遵紀守法、勤勞致富。本案被告人蔡某年僅26歲,因為自己一夜暴富的貪念,違法犯罪,短短三個月詐騙2868345元之巨,面臨的將是12年牢獄生涯,人生中最美好的黃金期將在鐵窗內度過,教訓慘痛。

來源: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

編輯:常躍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