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跳窗,不慎被行駛車輛碾壓身亡,法院:車主負主責!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現在在路上開車都是一件很不安全的事,正常行駛也會有碰瓷想死的,最後還得負責人,是不是很冤呢?

近日,在江蘇南京,法院審判了一起男子被碾壓身亡的事件。

2017年10月29日深夜,李某開車送同事回家,停車後兩人在車內聊天,在李某再次發動車輛離開時,突然感覺車下有異樣,李某下車一看,車輪下面壓著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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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李某立即撥打120並且報警,但男子還是因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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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當時該男子林某正在房間內和他人一起吸冰毒,在聽到有人敲門後,因為擔心害怕,想翻窗跳脫,最後從4樓窗口墜落到地面,然後才發生了李某碾壓事件。

在林某死後,其家人將李某和其同事以及李某車輛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賠償116萬多元。對此,李某表示,當時車內放著音樂,他和同事又在交談所以沒有看清楚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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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表示,在林某被碾壓送去搶救時,林某呼吸微弱,說明造成林某死亡的因素是碾壓而不是墜樓。

因為死者家屬放棄屍檢所以無法確定具體原因,經過法院調查瞭解,林某在墜地後被李某車輛推行17米,所以墜樓和車輛碾壓都是致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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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判定這場事故車主李某負主要責任,承擔70%,賠償原告3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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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也是很冤了,自己停個車也會有人撞上去,不過責任肯定是要負的,畢竟人是在自己車下死的,但70%的責任實在太大了,而且家屬為何拒絕屍檢呢?會不會是有什麼問題?這判決有點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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