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书,其实应该叫“假书”!

文/史介鸿

我个人觉得,当前所谓“丑书”应该叫“假书”或“伪书”更确切些。它的出现:

一是失去了“艺本于真”和“以人为本”的传统和对文字的敬畏之心,开始用各种手段进入商业模式,在理论上更是“装模作样”;

二是改变了书写的发心和目的,把书法功利化,使其变成了商业性产品,“创作”之前,先考虑“价钱”,不再强调心态与学养的提高,只顾千方百计寻找“速成”与“捷径”;

三是受西方艺术和日本“书道”的影响,忘记了书法应当是为内容服务的,使当下书法有了“纯艺术化”的趋势,开始走向“杂耍”;

四是过分强调“形式”,疏忽了文字意义和书写的融合,提倡刻意的“求新、求变”,通过设计、安排来彰显“个性”,鼓吹“创新”;

五是只重视技巧,没有了对内容的深度理解,有意排斥书法所潜藏的传统文化意识,试图抛弃汉字“表情达意”的根本功能;

六是多数书家无自知之明,也没有自我批评精神,对汉字刻意的拆分和变形,背离了书法的实质。是对中华传统价值观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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