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營商環境“好差評”機制再升級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印發通知,對《巴中市營商環境“好差評”實施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從三個方面推動巴中營商環境“好差評”機制再升級。

分類評定參評對象等次。將現行的86個參評單位總體排名機制改為分類排位,根據職能職責、行業屬性將評價對象分為區(縣)政府、司法與行政機關、公共服務單位、國省駐巴單位等4類進行評價排名,按“好”“較好”“一般”“差”各佔23%、30%、40%、7%的比例,在各類別中按得分從高到低分別確定“好”“較好”“一般”“差”等次,精準傳導壓力,科學考核排位。

結合行業特徵細化指標。對法治環境、誠信環境、人文環境、廉政環境等4項共性評價指標中的8項評價內容進行調整,使其更加簡單易懂。結合國家和省營商環境評價中信貸、用能等指標,分別為通信網絡、金融保險、能耗供給行業設定13項個性化的評價內容,讓評價更有針對性。

引入第三方評價結果。將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發佈的營商環境評價報告作為巴中市營商環境“好差評”第三方評價計分依據,對得分較低、排名靠後的指標相關責任單位扣減營商環境“好差評”第三方評價分值,同一指標涉及多個責任單位的,各責任單位同等加扣分,同一單位涉及多個指標的,每個指標分別加扣分再平均計分,以實現“好差評”工作與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有機銜接。

此次修訂是巴中市2019年開展營商環境“好差評”工作以來第三次對運行機制升級,兩年來,巴中市不斷完善營商環境“好差評”機制,探索出了一條營商環境創建質效交由企業和群眾來評判,倒逼各級各部門改進服務,持續推動營商環境向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發展的路子,受到了廣大企業和群眾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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