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鄭州審結知產案件6148件 涉食品安全的犯罪一般不判緩刑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周青莎

4月24日,記者從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9年至今,鄭州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6970件,審結6148件。法院在審理時,對於涉及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領域的犯罪,一般不適用緩刑,切實保護民生安全。

去年以來鄭州審結知產案件6148件 涉食品安全的犯罪一般不判緩刑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問題之一,今年我國知識產權宣傳週的主題是“知識產權與健康中國”。當天鄭州市中院發佈的10起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涉及調味品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該案中,被告人陳某昆從市場購買散裝味精用鹽,僱人在租賃的民房內進行混合再分裝,包裝成“雙橋”牌味精進行銷售。案發後,被查獲的假冒味精庫存價值12062元,已銷售的價值189144元。2018年11月,陳某昆被抓獲歸案。鄭州市中院一審認定,陳某昆等五被告人均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因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且繳納全部罰金,依法判處陳某昆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6萬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處刑罰。

鄭州市中院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庭長趙健良介紹,對涉及食品、藥品、母嬰用品、種子、化肥、建築、汽配、五金、市政等領域中,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生命健康、農業生產和公共安全相關的犯罪,依法從重判處刑罰,量刑時一般不考慮適用緩刑。“對適用緩刑和部分實刑的犯罪分子,我們還依法適用禁止令,對其從事市場經營活動予以嚴格限制,去年以來共對12案17人適用了禁止令。”

知識產權案件具有專業性強的特點,去年,鄭州市中院首次聘請26名技術調查官,作為司法輔助人員參與訴訟。據瞭解,今年將繼續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河南中心、市場管理部門和相關企業中選聘專家擔任技術調查官,充實審判輔助力量,為知識產權審判提供強大“智庫”支持。

編輯:張菁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