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泛发性湿疹,一直不治疗的话,最后发展到什么程度?会自愈吗?

当代诗人李秋忠


如果您是泛发性湿疹,不会自愈的。

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一种 具有明显渗出倾向的皮肤炎症反应,皮 疹呈多形性,慢性期则局限而有浸润和肥厚,瘙痒剧烈。该病主要是由复杂的内外激发因子引起的一种迟发型变态反应性疾病,机体对某些抗原初次应答后,再次接受相同抗原刺激时,发生的一种以机体生理功能紊乱或组织损伤为主的特异性免疫应答。而变态反应性疾病的。

泛发性湿疹皮损多,泛发或散发于全身多个部位。如钱币性湿疹、自身敏感性湿疹等。

湿疹出现泛发状态,一定是所引起病因不能去除才导致的。其引起的原因非常的复杂,包括:

①内在因素:如机体内的免疫功能异常和系统性疾病(如内分泌疾病、营养障碍、慢性感染等)以及遗传性或获得性皮肤屏障功能障碍。

②外因:主要包括环境或食品中的过敏原、刺激原、微生物、环境温度或湿度变化、日晒等,这些均可以引发或加重湿疹。

③社会心理因素:如紧张焦虑也可诱发或加重本病。

可想而知,您不去治疗原发的因素又还存在在那儿,身体多处发病会经常搔抓。那么有可能转化为慢性湿疹或者亚急性湿疹伴随着渗液等表现。因为有渗液的情况下,机体更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感染,可以出现其他的并发症。

常见的并发症有金黄色葡萄球菌皮肤感染,比较少见的像是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疣、或是传染性斑块等。

天天在剧烈瘙痒的骚扰下,也不会有良好的情绪和良好的睡眠,那么对于皮疹的修复更是不利的。

另外湿疹发展到最严重状态下,有可能会发展到90%的面积,都是红皮反应,会出现红皮病症状。此时经皮肤丢失的白蛋白占到了很大的比例,身体会出现低蛋白血症的症状,表现为全身的肿胀,加剧的湿疹,如果在配合着渗液,更是无法收拾的一个状态,会出现昏迷,甚至威胁到生命。


商进皮肤知识


会好的,主要是控制症状,排除原因,避免任何可能的刺激这样对我。湿疹和体质有关,有自愈倾向


周博士中医皮肤讲堂


对于湿疹这个问题,父亲以前就最擅长皮肤科的治疗,亲身经历了他治疗湿疹的过程,所以特地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记得在我们比较小的时候,七八十年代,条件还很差,学校里的学生感染湿疹的非常多。一是学生住校,一个礼拜才能回家一次,卫生方面就很难做到。二是湿疹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只要密切接触了患者,特别是住校学生,不像现在这么好的条件,那时都是最少两个人挤一张床睡,最易互相传染。

一旦感染上了湿疹,初期它的症状并不明显,只是会产生轻微瘙痒。随着时间延长,瘙痒会越来越剧烈,就会不停地用手去抓。人的指甲本身就有很多细菌,这样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皮肤抓破,甚至抓出血,瘙痒不但止不住,还会引起二重感染。

感染了湿疹,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它会严重影响人们的工作和学习。在病程初期就要积极治疗。越往后拖,病情只会越严重!它不像有些疾病,通过自身免疫力,慢慢地就会康复。湿疹的治疗在现代,也是非常简单容易的,它并没有其它皮肤病那么顽固难治。所以建议一旦感染,就要到正规医院去及早治疗,病程越短,治愈康复就越快。

得了皮肤病,在生活上一是要加强营养,合理饮食。多吃具有健脾利湿和清淡的一些食物,少吃油炸,麻辣,忌烟酒。食物中的芫荽,香葱,猪血,鱼虾尽量不吃。二是治愈后,穿的衣物要单独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最好用阳光多照晒,以免二次接触,重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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