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江西两地中小学、幼儿园返校时间有了最新消息

刚刚,江西两地中小学、幼儿园返校时间有了最新消息

刚刚!

抚州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园)

时间确定!

刚刚,江西两地中小学、幼儿园返校时间有了最新消息

根据抚州市实际情况,经与县(区)沟通衔接,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时间(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高校学生已安排返校学习,不含在内)安排如下:

1.5月11日(周一)普通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4-6年级学生返校学习;

2.5月18日(周一)小学1-3年级、特教学校学生返校学习;

3.5月25日(周一)幼儿园学生返园学习。

2020年春季学期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学习的相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9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教育部“一严”“二清”“三防”“四控”要求和市委肖毅书记提出的“学生防松懈、老师防厌战、关键防入学”指示精神,顺应疫情防控态势和教学工作规律,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到精准防控、有效防控,确保师生员工平安顺利返校,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安全、综合施策。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工作,严格落实学生返校学习条件,做到政策清、家底清,防止突发事件、懈怠情绪、次生灾害,控制人员聚集、人员流动、教学质量、校园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二)坚持分段错峰、有序推进。各地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年级,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相应间隔时间,学生错峰上下学,避免人员聚集。

(三)坚持落实责任、强化保障。落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坚持防止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防控措施和物资保障到位,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

三、返校安排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与县(区)沟通衔接,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时间(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高校学生已安排返校学习,不含在内)安排如下:

1.5月11日(周一)普通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4-6年级学生返校学习;

2.5月18日(周一)小学1-3年级、特教学校学生返校学习;

3.5月25日(周一)幼儿园学生返园学习。

四、重点工作

各地各校(园)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0号)要求,对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指南》,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学生返校学习。

(一)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前准备工作

1.防控制度到位。各地各校要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的要求,细化学生返校学习工作方案,围绕学生入校检测流程、在校学习生活、离校注意事项,突出晨检午检、错峰入校、分班上课、分段用餐、宿舍管控、疫情监测等环节形成具体工作实操手册,着力完善师生管理、教学管理、服务管理、行政管理、疫情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便于操作、要求明确、责任到人,落实落细。

2.人员排查到位。各地各校要通过“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并持续对其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监测,坚决防止疫情进入校园。重点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已治愈人员复阳患者、境外归国人员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人员的管控,对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密切掌握师生“五一”期间出行动态,切实做好健康排查。

3.物资设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区)负责所辖学校的防控物资保障。学校要加强防控物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建立台账,确保帐实相符,实现动态平衡。

4.培训演练到位。各地各校要抓紧组织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加快开展疫情处置预案实地演练。已组织开展演练的学校要对照流程,认真总结,查找漏洞,完善预案,让每一位教职员工掌握疫情防护、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熟悉各项制度、疫情处置流程。

5.核查验收到位。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请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所有学校(幼儿园)的准备工作逐一进行核查验收。按照学生返校预案不完善不予返校、返校人员排查管理不到位不予返校、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不予返校、防疫物资储备不充分不予返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予返校的要求,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

(二)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后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做好防控闭环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抚新冠指办明电〔2020〕316号)要求,严格实行家校途中、校园活动、教学组织、师生住宿、餐饮安全、疫情应急处置、实习期间等“七个闭环管理”,把牢闭环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让学生分散就座。严禁学校“大班额”。

2.重视师生心理疏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要重视学校整体环境创设,帮助师生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3.加强“防疫”专题教育。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普及防疫知识、弘扬抗疫精神”为主题的战“疫”专题教育,积极组织收看“复学第一课”。要把“战疫情”开成科普课、励志课、思政课,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增强责任担当。让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到以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所展现出的中国力量、中国速度、中国精神和中国担当,充分激发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4.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要对延期返校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要认真进行串讲复习,在确保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新课程教学。不能超纲超前教学。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稳妥开展校内文体活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5.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各地各校要落实《关于印发抚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抚教体办字〔2020〕7号)要求,做好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心关爱工作。要统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对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学习辅导;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个别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

6.加强毕业年级指导。各地各校要统筹考虑初三和高三年级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特殊情况,切实增强毕业年级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保证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高三年级可在周末补课一天,具体安排由学校自行确定。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加强考试升学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宣传解读工作,有效缓解毕业年级学生和家长焦虑情绪。

7.持续做好线上教学。省教育厅将继续统一录制线上课程,中小学生可继续通过“赣教云”平台或电视频道观看,各地各校要根据市里统一调度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相关课程录制工作。要认真总结延期返校期间线上教学的有益经验,做好线上教学与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衔接,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教学计划。要充分发挥线上教学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作用,推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继续用好线上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面向高三艺考生、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5月7日后可以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开展线下培训,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个逐项验收;培训机构要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在验收合格、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校外培训机构可向高三艺考生、高考复读生开班。面向中小学校其它年级学生开展的线下培训,待中小学生全部返校学习后,培训机构可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班。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前期毕业年级返校复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交、交通运输和宣传等部门的共同参与下,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学校要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网络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全员责任制,做到学校严格要求、教职工以身示范、学生自觉遵守、家长密切配合。

2.强化控辍保学。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抚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巩固教育脱贫成果的通知》(抚脱贫办字〔2020〕4号)要求,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生返校后,要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要通过个别辅导、单独编班、普职融通等方式,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帮助学生更好融入校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它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3.加强督导检查。5月11日后,市教育体育局将牵头组织对各地各校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学生报到管理、“点对点”闭环管理、联防联控、教育教学、关心关爱师生等工作进行督导,各地要提前组织自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予以严肃问责;对隐瞒外出史和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依法依规处理。

此外,鹰潭市教育局

今天也发布了关于中小学

幼儿园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1.5 月13日,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五至六年级学生返校学习;

2.5月18日,小学一至四年级和幼儿园、特教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

3.开学时间由市教育局提前三天向省教育厅报备。

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全市

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

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9号)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鹰潭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鹰防冠指字〔2020〕61号)要求,随着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形势持续向好,现就做好2020 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学生返校(园)学习,坚持精准防控、稳步推进,坚持责任落实、保障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二、明确学生返校(园)时间。5 月13日,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五至六年级学生返校学习;5月18日,小学一至四年级和幼儿园、特教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开学时间由市教育局提前三天向省教育厅报备。

三、做好返校(园)准备工作。各地各校(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及省教育厅《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防疫指挥部《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逐项解决学生返校(园)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预案制定、人员排查、校园环境整治、防疫物资储备和疫情防控措施等各项准备工作到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要通过“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身体状况,通过“鹰潭市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掌握每一名师生家庭组成情况及生活轨迹。各校(园)要积极配合市卫健部门,加强对师生员工中“四类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发热留观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从黑龙江、广东、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境外入赣人员的管理。凡14天内有中、高疫情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后方能复工复学。

四、核查验收准备情况。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市)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的准备工作逐一进行核查验收,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人员排查管理不到位的、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的、防疫物资储备不充分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五、做好防控闭环管理。各地各校(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市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期间学校师生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 (鹰防冠指字〔2020〕53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闭环管理工作,细化实化闭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返校路途管理、校园闭环管理、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和实习闭环管理,把好闭环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让学生分散就座;严禁学校大班额上课。

六、重视师生心理疏导。各地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要重视学校(幼儿园)整体环境创设,帮助师生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七、开展战“疫”专题教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春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以及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精心上好开学第一课,尤其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的生动事例讲好,把最鲜活的教材用好,增强学生家国情怀、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组织学生观看《疫情大考,中国答卷》专题片。要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克服恐惧思想,对曾经出现过确诊、疑似、隔离、发热的师生不得歧视。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开展预防溺水专项行动,组织“全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月”系列活动,加强预防溺水督查。积极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推进校园智慧消防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当前学生心理问题突出,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专项行动,加大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尽可能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八、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要认真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参加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摸底评估,掌握其熟悉情况,结合自习课、课后服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辅导。要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切实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针对尚在疫区或因身体原因或属于前述“四类人员”等暂时无法到校学习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通过远程教学方式做好教学辅导和关心关爱工作。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稳妥开展校内文体活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今年内要实现义务教育城区学校和幼儿园课后服务全覆盖,农村学校逐步推开。

九、加强毕业年级指导。各地各校要统筹考虑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特殊情况,切实增强毕业年级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保证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高三年级可在周末按省厅要求由学校自行安排一定时间补课。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可采取分班分批开展室外体育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加强考试升学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宣传解读工作,有效缓解毕业年级学生和家长焦虑情绪。根据省厅要求,我市中考体育考试暂不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生返校后,要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按照辍学工作台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应返尽返。要通过个别辅导、单独编班、普职融通等方式,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帮助学生更好融入校园,确保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它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十一、持续做好线上教学。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延期返校期间线上教学的有益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做好线上教学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线上教学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作用,推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继续用好线上教学平台开展教学,加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按省教育厅要求,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教育系统要严格落实属地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在开展线下培训前要认真排查在本机构师生的身体状况,做到“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对聘请外籍教师要按疫情期间境外人员入境管理规定审批,并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要做好防疫物资和场所的准备工作,配备足量的体温检测仪、消毒液以及从业人员使用的口罩等防护用品,认真做好培训场所的消毒及环境整治。5月7日后面向高三艺考生、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及防控措施方案,经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照防疫标准逐条验收合格后,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可向高三艺考生、高考复读生开班。面向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开展的线下培训,须待5月18日全市中小学生全部返校学习后,由机构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班。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科学研判,合理实施。已按学年提前收取相关费用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结算。

十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和宣传等部门的共同参与下,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学习相关工作。学校(幼儿园)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多级防控网络工作体系;要严格全员责任制,做到学校(幼儿园)严格要求、教职工以身示范、学生自觉遵守、家长密切配合。

十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市教育局将牵头组织对各地各校学生返校(园)准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市)要对所辖学校(幼儿园)准备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各地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并问责。各地各校(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的相关工作,做到“一严(严格落实学生返校学习条件)、二清(政策清、家底清)、三防(防突发事件、防懈怠情绪、防次生灾害)、四控(控人员聚集、控人员流动、控教学质量、控校园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鹰潭市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

资料来源: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鹰潭市教育局、江西网络台综合

编辑:吴雨琪 / 责编: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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