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韋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追溯調整財務數據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501 證券簡稱:韋爾股份 公告編號:2020-036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韋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3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追溯調整財務數據的議案》,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財務報表數據進行追溯調整的原因

截至2019年7月30日,公司已將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豪威”)85.53%股權、北京思比科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42.27%股權、北京視信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79.93%股權過戶至公司名下;2019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相關股權登記手續並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上述股權收購完成後,北京豪威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公司與北京豪威在合併前後均受控股股東虞仁榮先生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因此上述合併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等準則的規定,對於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併,應視同合併後形成的報告主體自最終控制方開始實施控制時一直是一體化存續下來的,體現在其合併財務報表上,即由合併後形成的母子公司構成的報告主體,無論是其資產規模還是其經營成果都應持續計算;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無論該項合併發生在報告期的任一時點,合併利潤表、合併現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構成的報告主體自合併當期期初至合併日實現的損益及現金流量情況,相應地,合併資產負債表的留存收益項目,應當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為一個整體運行至合併日應實現的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情況;對於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併,在合併當期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應當對合並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進行調整,同時應當對比較報表的相關項目進行調整,視同合併後的報告主體在以前期間一直存在。

二、追溯調整後對比較期間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按照上述會計準則規定,公司對比較期間相關財務報表數據進行了追溯調整,調整前後有關情況見下表:

合併利潤表

單位:人民幣/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人民幣/元

特此公告。

上海韋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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