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宝事件,是否是金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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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事件显然就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金融陷阱。

4月15日,芝商所修改交易规则,表示某些能源期货合约可能以负或零交易价格交易结算,史无前例。

石油期货价格的下跌,刚好是在中国时间晚上4月20日22:30开始,而中行和国内客户的原油宝合约约定在22:00停止交易并移仓或者轧差,结算价按21日凌晨2:28~2:30的均价计算,中行不再盯市、强平。

而最终的暴跌大概是从2:00不到时候开始的,十几二十分钟就从0元跌到了-37.63美元。

而为什么会如此暴跌?也很简单,做过期货的都知道,如果你没有对手盘,想在当前价格平单是根本不可能的。而在中行必须强平的时间点,市场上居然完全没有对手盘,那可是价格接近0美元的时刻啊!完全没有人接货是不是太诡异了。

附一张当天的K线图

再者,中行刚好又是完全没有交割能力的,在芝商所的交易只是为了对冲在国内发行的“原油宝”这个严格来说算是理财的产品。

很多人说原油宝是骗人的,是虚拟盘,其实真的误会中行了,虚拟盘是虚拟盘,但是中行的本意不是和客户对赌赚钱,但实际上它只是想赚客户的手续费,风险在美国的实盘上对冲掉。也就是说,客户赚的还是外国人的钱,亏钱也是亏给老外,中行就是中间商而已,术语叫市商。

说回刚才的话题,中行没有交割能力,所以在交割期到来前,再亏损,也必须平。如果不平仓意味着要交割,如果不交割人家还能处罚你,最后就逼着中行硬着头皮,背着骂名也要在历史最低点平了多单。

这里还有个事情很奇怪,为啥在-37.63美元就有人接货了?我猜这个价格早就设计好了,再低搞不好真的有能力交割原油人就进来了。

上述的种种,都是巧合吗?反正我是不信的。但是就算怀疑这是金融陷阱也没办法,规则就是人家制定的,你要不玩可以走人。不走就按人家的规矩玩,玩输了也没啥好说的,只能怪自己风险意识太差没有识破呗。

最后,如想更详尽了解“负油价”事件的始末,请关注作者,阅读作者文章《谁狙击了原油期货?一文讲清“负油价”事件始末》,你想知道的都在里面。


财经C观点


中行原油宝事件综合看不算是金融陷阱,但很明显地看出中行风险防控出现重大漏洞!

近日,中行原油宝事件持续发酵,愈演愈烈,中行饱受诟病。总体看,这次原油宝事件,主要原因在与中行,次要原因在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1.导火索:WIT原油期货价格暴跌至史上第一次负价格,导致中行原油宝投资者损失惨烈!

中行原油宝产品挂钩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WTI原油期货价格,4月20日,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开盘后,一路狂跌,穿破“零美元”后继续深跌,至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约2点30分收盘时报-37.63美元(单位每桶),跌幅为305.97%,与开盘价18.27美元比较,暴跌55.90美元。



这次“穿仓”,导致中行原油宝投资者“赔了夫人又折兵”:本金亏掉外,还要按-37.63美元(约合人民币263.41元)的价格补交亏损资金。这是“活生生”的“割肉”!据有关人士测算,损失的本金约1.2亿元,还需补交欠款余额2.5亿元,总额3.7亿元损失。但数据是否属实,还不得而知。

2.中行仓促“生割韭菜根”:4月22日,中行发出公告称,经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核实,按-37.63美元结算。



4月23日早上醒来,部分原油宝投资者在手机APP上“主动”看到账户上的资金于4月23日凌晨被中行划走了!按以往做法,划款时投资者会受到短信提醒,但此次不然。中行这种“生割韭菜根”的做法很快引起众多投资者极度不满,此后“原油宝事件”引起财经领域极大关注。



尽管4月24日,中行发出了第二个说明,称会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并承担法律框架下的应有责任。但即便如此“诚意表态”,仍然平息不了投资者的不满和社会舆论的影响。



3.主要原因在于中行:原油宝投资产品设计存在重大缺陷,风险管理意识较差,投资风险提示不及时、不到位。

(1)原油宝投资产品设计和抵抗高风险能力不足。中行作为做市商提供原油宝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该款产品属于类期货,不允许带杠杆,就是说,100%全额预交保证金。不像其他期货产品,可以20%的保证金撬动100%(做多)的交易额度。

类期货交易存在暴涨暴跌、平仓难度较大的风险,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新近修改系统以适应负油价来看,这个风险是无限的。但是,未曾想到的是,中行并没有对投资者给予充分的高风险提示,在协议中也只是一般性的做了风险提示,未能醒目地提示该风险是无限的,所以,投资者才“一头雾水”,外界也是“大跌眼镜”,看不清楚了。



然而,据报道,最后的结果是,中行却对部分投资者选择的“到期移仓”方式强制变为“到期轧差”,导致这些投资者失去“移仓换月以抄底”的大好机会;

(2)在到期日,中行系统未能触发“强制平仓”操作。4月20日晚上22点,为交易停止时间,彼此中行系统应该“强制平仓”,然而,众多投资者指望的及时止损也落空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在投资者保证金充足率低于20%时,则中行会逐笔资金“强制平仓”,以确保保证金充足率提高到20%以上。此等机制能够保障投资者最多就是损失本金,而不会出现“负价格”的损失。如果中行系统能够在 “穿仓”前做到及时“强制平仓”,投资者也不至于被迫“轧差”到历史“负价格”,还要倒贴两倍的资金;



但是,临近交割时间的“流动性”已经很差了!当时,美国原油库存即将满库,没不到库容来储存原油,对手很少,因此,想卖也卖不出去了,“平仓”来不及了!也许,彼时中行是否也操作努力过“强制平仓”,这确实不得而知。而那时,交割价格为11.7美元,还没有“穿仓”,直到4月21日凌晨2点-2点半的时候,突然油价“一泻千里”,那时中国人在睡梦中,包括中行工作人员。

(3)原油宝投资协议约定,中行在到期处理日因市场异常波动无法办理正常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时,应当顺延;若连续五个交易日无法进行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按照中行公布的到期结算价格进行到期处理。因此,4月20日油价持续暴跌过程中,在投资者保证金不足,无法办理正常轧差结算的情况下,中行月4月23日凌晨擅自扣款,涉嫌违约。



(4)中行未能及时应对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系统适应负油价的潜在风险。4月8日,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发出公告,提醒能源产品价格可能为负值。4月15日,交易所发布测试公告,如出现负值,则交易和清算系统将能够继续正常运行。这说明该交易所已经预见到油价可能会出现负值。然而,中行却“熟视无睹”,没有任何反应,暴露出该行风险意识的淡薄,危机意识太差。而且,还选择临到期日进行交割,那时的流动性已经很差了!而建行、工行均提前在4月15日得知负价格测试当天即进行平仓结算,未造成像中行原油宝这样惨重的损失。

原油宝投资产品不是投资者直接面对交易所,而是中行,因此,中行负有责任应对投资风险。中行这种任由风险无限发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做法是有违协议约定的,应该承担相关责任的。但究竟责任几何,这得看后续如何认定。

4.次要原因在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修改系统适应负油价是否应事先取得所有投资机构或投资者的认同,以便风险自担?

该交易所给予投资者调整的时间很短,从测试负油价开始到4月20日仅仅5天时间,投资者还没有真的想到油价会跌到负值,猜测中行有关人士也是如此,因此,也就放松了警惕,酿成“惨案”。



中行原油宝事件已经令中行失去投资者对其信任,百年企业良好形象一夜崩塌。


熙研君


有人以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户进行期货交易来类比原油宝,这是胡扯,这两者之间完全没有可比性。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户有独立的账户,是自己直接在期货市场中进行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盈亏实时显示在自己的账户中。买原油宝是在中行开户,投资者并不能直接到纽交所或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去买卖原油期货,所谓的买多和卖空,都是相对于中行而言的,中行是对投资者开了一个买卖虚拟盘,真实的盈亏取决于中行原油宝大账户的具体操作。

投资者在中行原油宝中是完全被动的,甚至是无能为力的。当看到原油期货跌到-37.63美元时,投资者能选择买进吗?不能!即便是中行本身,也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买进。中行甚至在当天晚间关闭了投资者对中行发出交易指令的通道,投资者什么也做不了。投资者个人账户中显示的盈亏变化,是根据中行给出的报价,与对标的原油期货并不完全一致。但这一次中行选择了-37.63美元作为结算价,具有人为因素。

有人说,-37.63美元这个价格是中行砸出来的,这也是胡扯。事实是,当-37.63美元这个价格出现时,中行完全蒙掉了,第一反应是怀疑交易系统是不是出故障了,怀疑这个价格的真实性。中行原油宝并没有在-37.63美元的价格上平仓,并且第二天也没有结算,而是暂停了一天的交易。如果中行是在-37.63美元的价位上平仓的,就不会怀疑这个价格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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