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不見面,辦事零跑腿!過去一年,深圳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突破,政務服務持續優化。截至去年,共有500個事項實現“不見面審批”。還有212個事項實現“秒批”,501項實現“全城通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給出上述數據。
轉變政府職能
103項自行設計證明全部取消
根據報告,過去一年,我市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繼續推進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管理。市級部門調整行政職權事項274項,其中下放80項,取消79項;梳理所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2879個,全部向社會公佈並按標準實施。
近年來,各地媒體曝光出來的各種“擾民證明”“奇葩證明”層出不窮,令人困擾。去年,我市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梳理出我市自行設定證明事項103項,予以全部取消並公佈,從源頭上破解群眾辦事難、辦事複雜的問題。
規範執法行為
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
絕大部分法律法規,都是由行政機關來執行,執法主體多、範圍領域廣、行為數量大,如何避免執法中不嚴格、不規範、不文明的現象?過去一年,我市初步建立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雙平臺,推動執法案件全面線上辦理,執法信息全面互聯互通,執法數據全面實時歸集,為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及時精準監督、科學分析評估提供有力支撐。
聘用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協助執法,是各職能部門解決執法力量不足的常見做法。然而,如果對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不到位,行政執法輔助行為不規範,不僅會損害群眾的利益,也會影響行政執法機關的形象。報告提出,探索制定《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條例》,使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有法可依。同時,我市還要對執法主體職權事項進行全面梳理,規範裁量基準制定備案流程,建立行政執法效能量化評價體系,全面提升執法標準化水平。
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
探索在市區街道全面推行專職法律顧問制度
報告提出,研究探索在市區街道三級全面推行專職法律顧問制度,以進一步提高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
深圳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由來已久,早在1988年就在全國最早設立了市政府法律顧問室,2001年成立了專職的政府法律顧問機構和隊伍,形成了以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廣大專家和社會律師參加的模式。多年來,這項制度不斷完善,法律顧問的身影活躍在市政府所有重大決策的制定過程中。2019年,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共出具法律意見657份,其中審查了香蜜湖中區和北區開發建設等行政決策、重大項目468次,審查合同283份。同時,積極參與信訪重大事件的處理。探索在市區街道三級全面推行專職法律顧問制度,將使這項制度進一步向基層有效覆蓋。
資料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