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講過一位駕駛員為了躲避電子監控抓拍,
違法停車時故意將機動車號牌卸下的案例。
可仍然有駕駛員枉顧法律,
為了躲避處罰,
路邊撿塊車牌就安自己車上,
以為這就妥了?
4月19日上午,
渝北交巡警在對轄區龍駿路視頻巡查時,
發現一輛外地籍的越野車有違法行為。
當民警對其調查時發現,
該車牌註冊登記的車型、顏色是一臺黑色別克轎車,
而視頻中的違法車輛,
卻是一輛白色長安越野車。
隨後,
民警聯繫在外地的黑色轎車車主趙某進行調查,
趙某稱:
自己的別克轎車在疫情期間並沒有到過重慶,
但在2019年夏天到過渝北區龍興鎮,
當時由於下暴雨漲洪水,
車牌被沖走後至今未找到,
自己只好回到老家後補辦了一塊車牌。
渝北交巡警立即對該套牌車進行追查,
發現當天下午5時許,
該套牌車輛進入了龍興鎮一建築工地,
民警火速出擊,
找到了該車與車主朱某。
經查,
朱某是此建築工地的工人,
該車牌是他去年夏天在家附近一條道路邊撿到的,
由於最近被多次抓拍處罰,
為了躲避處罰,
他便將撿來的這塊車牌
直接安裝在自己的越野車上。
誰知,
第一天上路就被民警查獲。
民警對朱某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第三款之規定,朱某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記12分、罰款5000元的處罰。同時收繳機動車號牌,扣留機動車。
這些涉牌涉證的行為也是違法的:
交巡警提醒
套牌車嚴重危害守法出行的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性質惡劣,
應堅決杜絕!
請廣大駕駛人發現套牌車後應儘快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