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你我有關!浙江發佈新版用(取)水定額

與你我有關!浙江發佈新版用(取)水定額

近日,浙江省正式印發《浙江省用(取)水定額(2019年)》(以下簡稱《定額》),共涵蓋農業、工業、城市生活及服務業等59個行業、932項產品、2875個用水定額值。

浙江省用水定額地方標準自2016年發佈以來,對加強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有效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進節水減排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行業用水情況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原定額已不適應用水實際需求和水資源管理形勢要求。為深入推進水資源管理及節約用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浙江省節約用水辦法》等規定,浙江省水利廳聯合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督局等部門組織開展了浙江省用(取)水定額修訂工作。

此輪修訂工作中,浙江省水利廳組織省內專家全面分析全省工業、農業、居民生活及城鎮公共用水現狀,充分徵求行業主管部門、用水企業和各領域專家的意見建議,調整修訂用水定額,確保將節水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進一步優化社會用水結構,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

新版定額將於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6年發佈的《浙江省用(取)水定額(2015年)》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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