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或者欠條複印具有法律有效力嗎

當發生借錢欠錢等債務關係時,人們常常會立下欠條。欠條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樣才能約束債務者按照欠條上的內容履行還錢的義務。有時欠條的原件會弄丟,那麼欠條複印件有效嗎?下面催天下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複印件證明力不夠,法院一般要求原件。你應當收集其他能證明借款事實的證據。如果對方願意還款,你把複印件交給對方銷燬並給對方一張收款的收條,證明債權債務關係消滅。

無法與原件核對的書證的複印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經過證據補強,而且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必須有其他證據可以與複印件相互印證,單一的複印件證據不能單獨認證,即複印件證據應有其他的輔助證據加以印證,而且證據之間應該能夠形成證據鎖鏈,從而證明案件事實。

2、書證複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對應當有正當理由,即由客觀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主觀上的原因是不能作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當理由。

3、書證複印件提供人應證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確有客觀原因。本案中,複印件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經過證據補強。

借條複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間接證據運用規則是:

1、不能單獨證明待證事實,必須要有兩個以上;

2、每一個間接證據都應能查證屬實;

3、每一個間接證據都與事實的某一方面有客觀的聯繫;

4、各間接證據之間不存在矛盾,內容和形式均一致;

5、各間接證據得出得結論都是肯定的,並且具有唯一性,具有排他性。

借條複印件只是不能單獨作為有效證據採信,並非指複印件絲毫不具備證明力。無法與原件核對的複印件是真實性存在瑕疵的間接證據,而間接證據並非不具備證明力。也就是說,如果複印件之外,還有其他的間接證據也能夠佐證其待證事實,而這些證據均真實有效,且對方不能提出強有力的反證,那麼,複印件就能夠具有強勢證明力。

傳來證據由於經過了中間環節的傳播,在其形成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差錯和失實。因此,就其證明力而言,準確性和真實性比原始證據要差。但是,傳來證據也有一個例外,就是如果傳來證據形成在案件事實的最初階段,其證明力就要比經過流轉的原件更具有證明力。

借條或者欠條複印具有法律有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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