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搬家”式侵佔公款 平安一副總工程師被判刑

為75萬元利益葬送前程。

近日,法眼從深圳中院獲悉,原平安科技副總工程師鄭映鋒因侵佔公司資金,二審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2015年1月5日,被告人鄭某鋒入職平安集團下屬的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簡稱“平安科技公司”),職務為副總工程師;同年3月30日,被告人黎某也入職該公司,任職行政助理,協助被告人鄭某鋒團隊工作。

之後,二人先後在平安科技公司、平安金融壹賬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工作。

“螞蟻搬家”式侵佔公款 平安一副總工程師被判刑

鄭某鋒作為團隊負責人,對5萬元以下的報銷事項具有審批權。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鄭某鋒指使黎某將虛構的報銷費用拆分成5萬元以下,由黎某發起申請,鄭某鋒本人審批通過後從平安科技等公司套取資金進行報銷。

經查,該期間鄭某鋒、黎某、楊某以上述方式共套取被害單位平安科技公司人民幣752480元,錢款用於鄭某鋒等人炒股和購買虛擬貨幣等。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顯示,鄭某鋒被抓前後,還曾申請不少有關區塊鏈相關的專利,可惜了。)

2019年4月9日,鄭某鋒和黎某經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民警口頭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2019年4月23日,楊某經深圳市公安分局福田分局民警口頭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原判認為,被告人鄭某鋒、黎某、楊某之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一審判處鄭某鋒有期徒刑四年,判處黎某有期徒刑一年,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二審期間,楊某表示認罪悔罪,並於2020年10月27日向法院賬戶繳納人民幣20000元。鄭某鋒於2020年11月2日向法院賬戶繳納人民幣288340元。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於2020年10月20日出具調查評估意見書,同意楊某在該局接受社區矯正。

深圳中院二審改判,判處鄭某鋒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參考資料: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03刑終16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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