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雲”庭審 推進疫情期間案件辦理

遠程“雲”庭審 推進疫情期間案件辦理

遠程“雲”庭審 推進疫情期間案件辦理

“被告人陳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近日,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5起案件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開庭審理。一個多小時,5起速裁案件審理完畢並當庭宣判,5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

遠程“雲”庭審 推進疫情期間案件辦理

疫情防控工作開始以來,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迅速組織幹警下沉社區,90餘名幹警先後奔赴抗疫一線。為確保防疫力度不減,辦案質效不降,同時最大限度確保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的健康安全和監管場所的疫情防控安全,該院積極同武昌區法院、區看守所協調聯繫,利用“三遠一網”遠程提審辦案系統,積極開展“線上提審”“線上公訴”,有效提高了庭審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 

遠程“雲”庭審 推進疫情期間案件辦理

經過設備調試,當天上午9時,從審判員宣佈陳某某犯販賣毒品罪一案開庭到閉庭,整個庭審流程僅用時20分鐘。“在這個特殊時期,遠程庭審既可以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又可以推進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公訴人高敏表示。

下一階段,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將進一步加強同監管場所和法院的溝通,確保“三遠一網”遠程提審辦案系統順利運轉和遠程視頻工作流程不斷優化。


來源: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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