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謝大研受賄獲刑10年

中新網北海4月28日電(黎楊 陳貝澤)4月28日,廣西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運用三方遠程視頻庭審公開宣判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忻城縣原縣委書記謝大研涉嫌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謝大研犯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56萬元,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謝大研利用其擔任忻城縣縣長、縣委書記、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忻城縣某石材公司、陳某華等單位或個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項目承攬、項目建設協調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56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大研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45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謝大研受賄時間跨度較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行為涉及面廣,極大妨害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亦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鑑於被告人謝大研到案後能夠坦白認罪,主動供述了尚未被辦案機關掌握的大部分同種犯罪事實,對本案的偵辦起到重大作用,並通過家屬退出了全部贓款和主動預繳罰金,具有良好的認罪認罰表現,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謝大研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次宣判過程由審判長廖輝凱主持,檢察院、被告人、辯護人參與,並通過中國審判公開網全程直播。宣判結束時,書記員通過三方庭審系統將庭審筆錄送至看守所審判室,法警現場打印交由被告人簽字畫押後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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