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約談了!“1500萬簽約不可能打工男”空歡喜一場,賺錢要有底線

被約談了!“1500萬簽約不可能打工男”空歡喜一場,賺錢要有底線


4月22日下午,成都市網信辦、成都市文廣旅局聯合成都市錦江區網信辦、文體旅局 、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等多個部門對網傳“1500萬簽約不可能打工男”的四川攀輝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進行約談,告誡企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合法合規經營,生產網絡信息內容應當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含有炒作緋聞、醜聞、劣跡,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等不良信息和內容,後續一旦發現其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查處。

如此看來,不少影視及短視頻公司出價百萬甚至千萬簽約周某的傳言並非空穴來風,而是確有其事。不過,令周某遺憾的是,天上掉下來的饞餡餅沒了,到手的鴨子飛了,眼看著做夢都做不來的好事黃了。

只是,除了四川攀輝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外,還有哪些公司在炒作周某事件,最後一併在媒體上露露臉,以儆效尤嗎?

因為,做人要有底線,賺錢要講規矩,尤其是一些傳媒公司,高壓線碰不得,否則一旦不慎觸電,後果不堪設想,現在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被約談了!“1500萬簽約不可能打工男”空歡喜一場,賺錢要有底線


1、周某的故事

周某可能做夢都沒有想到,有一天他會成為網紅,而且剛出獄就被3家經紀網紅公司相中,最高開出了1500萬的簽約費用,瞬間“爆款”。

周某不是什麼善茬,從事的也不是什麼光彩的職業,說白了也就是一個字“賊”。

綽號“阿?”的周某為廣西南寧人,1984年出生,小學文化,無業。因犯盜竊罪,他曾四次入獄。

最後一次犯罪是在2015年8月,周某夥同他人在南寧盜走五輛電動車,次月再次盜走一輛。同時,他在2014年9月盜竊行為被發現後以暴力威脅受害人的罪行也被警方查明。

2016年9月19日,南寧興寧區法院以周某犯搶劫罪、盜竊罪,兩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並處罰金10000元。判決書顯示,盜竊款均被銷贓,得款後全部用以揮霍。

就是這麼一個“賊”,剛出獄還沒來得及惦記著別人,倒是被別人惦記上,於是好消息撲面而來。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一頭凌亂的捲髮,一副無所謂的表情,一隻戴手銬掛在牆上的手,成為網絡熱傳畫面。

當時的周某,估計是一幅破罐子破摔的樣子,一次又一次的入獄,足以令他有些絕望,所以他才說出了上面的話。

然而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不是我不明白,而是這個世界變化太快。這段當地電視臺的報道無意之中令周某意外“走紅”,被網友稱為“竊格瓦拉”,頭像一度被做成各種鬼畜視頻和表情包。

4月18日,是周某刑滿釋放的日子。

據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消息,當日下午,興寧區政府人員將刑滿釋放的周某送回家鄉。與人們熟知的形象不同,周某穿著白色短袖,一頭利落的短髮。談及走紅,他低下頭不好意思地笑了

周某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一些網紅公司卻好意思了。他們彷彿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似的,眼巴巴地等著早就盯上了的周某,周某剛出獄就”蜂擁而上”,拋出了一個又一個令周某欲罷不能的“誘餌”,直接把周某晃暈了。

遺憾的是,周某還沒有從夢中醒來,那個巨大的肥皂泡就被成都市網信辦擊破了,周某只能空喜歡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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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類“網紅”的前車之鑑

像周某一樣的另類網紅IP並不少見。此前因“大力出奇跡”為人熟知的“大力哥”,出獄後曾成為主播。

2013年,東北人趙某龍持刀搶劫一對在銀行自助取款機上存錢的父子,刀背架在對方脖子上,反被摁在了牆上。因持刀搶劫未遂,他被判刑兩年。

“不喝大力,我渾身難受”“大力出奇跡”“我不敗家不是埋沒了我爹媽掙錢的才華”——因為這些言論,他被網友稱為“大力哥”。他喝的藥俗名“大力”,是處方藥,並非毒品,但超劑量的服用會使人產生依賴性。

這是令趙某龍成名的2014年元旦的一段視頻——當時重度依賴“大力止咳藥水”的他,入獄期間接受採訪時喊出雷語。

入獄前連直播都沒聽說過的趙金龍,2015年出獄後,在家悶了一年,被傳媒公司看中,2017年簽約當起了網絡主播。

直播熱度過去之後,作為“大力哥”的主播趙金龍也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雖然還有短視頻賬號,但已極少更新。

而去年刑滿釋放的郭美美希望直播帶貨,卻在近日發文稱,被某短視頻平臺連續封號5次。

2011年,“網紅”郭美美因“紅會炫富”事件炒作成名,2014年因開設賭場罪被判5年,2019年7月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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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紅公司的如意算盤

網紅公司為什麼會盯上這些有犯罪前科的人,而且不惜高價簽約,也是因為一個字:“錢”,用行話說倆個字:“流量”。

流量是網紅公司的“王道”,有了流量的支持,網紅公司才有可能財源滾滾,沒有了流量,網紅公司就有可能“出局”或者破產,因此,這些網紅公司不惜在流量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甚至有些不擇手段。

他們實在是太喜歡“流量”了。

網紅公司之所以如此的下血本其實也不怪他們,是我們中間的一部人給了他們希望,也給了他們機會,他們無非是利用這部分人特殊的心理,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實現投入利益的最大化。

仔細分析,主要是三個方面的心理:

一是獵奇心理。獵奇心理是受眾心理之一種,即要求獲得有關新奇事物或新奇現象的心理狀態。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但人的耳目受時空限制,所見所聞有限。他們期望藉助於大眾傳播媒介滿足自己的需要。獵奇心理也包括增長知識、開闊眼界、更好地瞭解和認識世界的成分。一般說來,獵奇心理沒有什麼消極作用,但一味追求獵奇的心理是不足取的。

網紅公司看中的,就是我們一味追求獵奇的心理,通過追求獵奇來滿足我們的某種快感,吸引我們去做一些超出我們日常的行為,包括沒有節制的點擊,打賞等不自覺的行為。

二是從眾心理。從眾心理即指個人受到外界人群行為的影響,而在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上表現出符合於公眾輿論或多數人的行為方式,而實驗表明只有很少的人保持了獨立性,沒有被從眾,所以從眾心理是部分個體普遍所有的心理現象。

網紅公司正是利用我們的從眾心理而吸引更多的人關注那些奇怪的人和奇怪的事,只要我們進入了他們設置的“陷阱”,他們也就如願以償了,而且吸引的人越多,他們表現的就越成功。

三是羊群效應。羊群效應是個人的觀念或行為由於真實的或想象的群體的影響或壓力,而向與多數人相一致的方向變化的現象。人們會追隨大眾所同意的,將自己的意見默認否定,且不會主觀上思考事件的意義。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相對來說,一些低俗的,誇張的,特殊的事件更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併產生從眾心理與羊群效益,從而使我們不自覺的進入網紅公司設計的套路而難以自拔,周某等有過劣跡的網紅則不過是他們準備好的“託”或者“魚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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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惡意炒作的好日子還有多久

2019年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出臺。

因此,針對有部分直播機構欲籤周某這一舉動,中國廣告協會4月20日發文稱,對某些網紅經紀公司為“流量變現”而喪失道德底線的行為表示反對,將出臺行業自律準則、倡議,公佈網紅經紀公司及“網紅”紅黑榜單。

“網絡直播抵制惡意流量炒作。”中國演出行業協會4月21日發文對此表態:“行業堅決抵制以此為噱頭炒作“搞事情”的網紅經紀公司,對無視行業道德底線、破壞行業健康生態的網絡經紀公司,將納入負面清單。”

由此可見,惡意進行網絡炒作,無視行業道德底線,“搞事情”的網紅經紀公司的好日子快要結束了。

也就是說,最基本的道德規則必須遵守,誰要是突破了那道紅線,也就意味著他們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得不償失,最後的結果必然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落個兩手空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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