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男子利用社交軟件推廣會員販賣傳播淫穢視頻獲刑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近日,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通過社交軟件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被告人張某某以牟利為目的,在社交軟件售賣淫穢色情視頻激活碼及做淫穢色情軟件代理,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初至2019年11月,被告人張某某先後通過社交軟件賬號在其朋友圈售賣色情網站上淫穢色情視頻激活碼及做淫穢色情軟件代理並招收代理,其代理的賬號註冊會員人數達2500人,並從中獲取利益,其甚至還通過某便民微信平臺傳播色情信息。經鑑定,被告人張某某代理的賬號中疑似淫穢色情視頻為淫穢物品。

據瞭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官提醒,隨著數字化資源的普及與線上網絡平臺的發展,淫穢物品的傳播途徑已經被大大拓寬,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是法律嚴厲打擊的犯罪新形式。正確使用網絡平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網絡沒有法外之地,一切利用網絡進行違法犯罪的行為都將收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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