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生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它的意義。
青春盛宴裡的那個女孩
發黃的後背沾有墨水的校服,整齊的西裝、光亮的皮鞋,這是一場需要盛裝奔赴的青春盛宴。
我是柯景騰,在金城高中唸書。
我有一群看起來並不太正常的死黨:愛耍帥卻老是情場失意的老曹,停止不了勃起所以叫勃起的勃起,想用搞笑致勝卻總是失敗的該邊,每個故事中都有的胖子阿和。
我與這些死黨就是老師眼中最後一排的學生,貌似只有在運動會上才會派上用場。
我的這幫死黨除了都不愛學習以外,他們還有一個共同的愛好,就是喜歡班長沈佳宜。
當然對於差學生來說,上課絕對就是最無聊的,為了打發上課時間,我們想到了新的遊戲方式:打飛機。
世事難料,我還是被老師抓到並被調到了沈佳宜的座位前。
當然了,我的那些死黨都喜歡沈佳宜,我不一樣,我喜歡熱血的事情,格鬥就是其一,而我心目中的女神就是王祖賢。
我那些死黨表達對沈佳宜愛意的方式千奇百怪,但是結果只有一個:被無視。
雖然我也對於好學生沒什麼好感,原本如果有一天能夠看到沈佳宜這樣的好學生出糗應該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但是相對於沈佳宜,我還是更討厭英語老師。
當然英雄救美這種橋段對於我這種熱血的人來說再合適不過了。
當然老師不會這樣認為,對於差生的我來說,體罰已經稀鬆平常了。
課間休息的時候,沈佳宜跟我道謝並來問我:為什麼不讀書?
我說:不讀書就不讀書啊,因為我念書起來實力強大,連我自己都怕,都會把你幹掉。
也許是因為我幫了沈佳宜解圍,她想表達對我的感謝之情,她開始給我做愛心考卷,還把參考書中的知識點圈出來讓我好好學習。
當沈佳宜說:我瞧不起的只是自己不努力唸書卻只會瞧不起努力唸書的人。
這時候,作為一個熱血的男人,可不能讓一個女人瞧不起。
當然我也算個天才,在最近的一次考試中,我考了75分。而在沈佳宜眼中,真正的天才可不止做到這種程度的成績。
接下來就是每一個沈佳宜陪我補習的夜晚。
當然老曹看我和沈佳宜走得近就像讓我幫寫情書告白,按照我的文筆,被沈佳宜識破也就是一秒鐘的事情。
當我對她說:說真的,雖然我很帥,還很聰明,還會講笑話,所以不要輕易喜歡上我,因為我是孤獨的風中一匹狼。
沈佳宜說:我不會,因為我不會喜歡上比我笨的男生。
我說:笨?我只是不想搶了你全校第一名的頭銜故意讓著你的。
她好像特別的瞭解我的性格,總喜歡用激將法來刺激我,而我簡單的大腦每次都會上當。
就這樣,下次的月考變成了一場賭局,我輸了要被懲罰,她輸了得扎一個月的馬尾。
而沈佳宜超級自信的態度,又給了我一種心臟過電的感覺。
不出意外,月考我輸給她了,兌現承諾的我剪了光頭,而沈佳宜雖然是勝利者,但是從我身前走過時紮起的馬尾讓我覺得讀書也是一件很熱血的事情。
畢業了,在海邊大家都在暢想未來,而當他們問我,我的理想是什麼?我說:我想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因為我的存在而使得這個世界有一點點的不一樣。
而沈佳宜說:她對於未來沒有什麼規劃和期待。
而畢業之後就是聯考,由於聯考沒發揮好,沈佳宜在一天晚上打電話給我。
看著痛哭的她,我欲言又止,只能輕輕的將我的手搭在她的肩膀。
大家在聯考之後都考起了滿意的大學,而我與沈佳宜也開啟了兩地戀的生活,每天的電話煲好像有了戀愛該有的樣子。
在唸大學的第一個聖誕節,我跟沈佳宜約會了。她告訴我,害怕自己的不完美讓我失望,而再問我到底喜不喜歡她的時候,我的回答簡單而直接:喜歡。
很顯然這不是她想要的答案,而我則認為這種顧慮像是拒絕我的藉口。
當沈佳宜想把真實的想法告訴我的時候,我拒絕了,因為我害怕知道真相的我失去了喜歡她的動力。
原來再熱血、勇敢的人在自己喜歡的女孩面前,也會變成膽小鬼。
而為了展現我的特長,熱血的格鬥比賽恰好就是最好的方式。
當穿著我送給她的T恤出現在比賽場地,看著被揍趴下的我的時候,她或許真的看不懂我。
她覺得我這種只會傷害自己的比賽,顯得特別的幼稚。
那一晚,下著雨,我恨自己幼稚的追了她那麼久,我恨她不能理解我的熱血。
我全然不顧在我身後大罵我是笨蛋的她,而她希望的只是我能夠轉過身抹去我眼中的淚水並抱緊我。
而多年之後我才知道:成長就是同時期的男孩會遇到比自己更加成熟的女孩。
那一天之後,我們沒在一起,就分開了。
而阿和這個胖子最終成功表白了沈佳宜,這一點足以讓我嫉妒。
多年之後,一場地震襲來,那一晚撥通的電話那頭沈佳宜說出了拒絕我的原因:
因為不想失去戀愛的感覺,一段感情只有在曖昧的時候才是最美好的。
多年過去,我成為了網絡作家,而我的那些死黨們都有了好的歸宿。
一天我接到了一個熟悉的電話,沈佳宜結婚了。
當婚紗加身,款款走來的她,像極了那年夏天我一直愛戀的她。
也許在平行時空中的一吻,能夠抹去我所有的不成熟,帶給她一個她想要的青春記憶。
寫在最後:
這是一個雖有缺憾但是足夠精彩的故事。
整個故事很有代入感,就像訴說著你我他過去所經歷過的事情一樣。
而其真正好的地方在於,它讓觀眾記住了過程中美好的東西,而沒有因為缺憾停止展望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