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和發展

唐代政治制度,一直是史學界研究的熱點問題,如三省制、政事堂制度、宰相制度等。以下是一些有代表性的觀點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和發展

① 隋唐確立的三省制,魏晉南朝時已在遊移發展中。

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制度確立於隋唐,而三省的淵源卻可以追溯到秦漢。魏晉以來,三省已經成為當時中央統治機器的核心部分,但三省各自的組織規模、地位和作用都還處於不斷的演變之中。概括地說,魏以中書、尚書為主,兩晉中書地位更加顯要,門下也逐漸崛起,與中書分權。南朝三省長官大權旁落,但政仍出於三省。與唐代所確立的三省制相比,魏晉南朝的三省制尚未定型。舊官制的殘餘並沒有絕跡,三省以外的官吏參政偶有出現。錄尚書事名義上管理尚書事務,事實上“職無不總”,凌駕於三省之上。三省還沒有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沒有建立共同議政、互相監督的嚴密體制,因而容易造成個人擅權的局面。三省長官的職權也還不穩定,時有升降浮沉。因此,我們認為魏晉南朝三省還只是處於隋唐三省制確立前的遊移發展中的階段。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和發展

② 認為以往關於政事堂制度的形成、宰相於門下省議政和中書省政事堂的起始時間,以及政事堂何時才有專印等問題,仍有可商榷之處。其新觀點包括:

1.政事堂制度形成於貞觀十六年(642)前後時期。

2.宰相於門下省議政起始於唐初武德年間不是起始於隋代或北朝。

3.門下省政事堂時期的結束與中書省政事堂的開始,是光宅元年(684)七月。

4.政事堂並不是開元十一年才有專印。

③ 唐代宰相人數之多,制度之完善、成熟,在加強中央集權過程中作用之顯著,國內、國外歷史影響之深遠。

唐代宰相的名稱雖然屢有變更,但這種變更是有規律可循的。從武德五年到六年,是以三省之長或兼判、遙領三省之長者為相;武德六年到貞觀二十三年,是以中書令、侍中、左右僕射為相;從貞觀二十三年到乾元元年,是以中書令、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中書門下三品為相;從乾元元年到唐朝末年到唐朝滅亡,是以中書令、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相。經過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三代的更新變革,從而趨於完善成熟。中唐以後,地方藩鎮林立,朝中宦官專權,三省六部制受到破壞,出現了“內相”“使相”,相權終於旁落,宰相制度趨於敗壞。

唐朝丞相選拔制度的特點。唐初,戰功是選拔丞相的主要途徑,從武則天統治直到終唐之世,科舉制度,特別是進士科逐步成為主要途徑。通過科舉取士,經過吏治考試任官,再歷經州、縣,臺省任職的鍛鍊考驗,具備決斷軍國大事的才能和智慧,方可尋用為相。入相之後,皇帝定期親判其考課,評有等第。由此可見,唐代的選相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唐代宰相辦公的特點。唐朝的宰相不同於秦漢,多是他官兼職,或是丞相兼領他職,所以沒有獨立的辦公機構──相府,它是集體負責制,主要任務是幫助皇帝議決軍國大政,或者擬訂皇朝政令,自己不能向政權的其他部門發號施令。宰相議事決策,擬訂重大政令的地方叫政事堂。關於其性質,史學界看法不一。有的觀點認為,綜觀唐朝一代,政事堂是宰相協助皇帝駕馭天下的議事決策機關,但若把政事堂看作是凌駕於三省六部之上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權力很大的宰相府,似乎不妥。關於宰相的上班制度,開元以前“午前議政於朝堂,午後理務於本司”。天寶末年以後,更直掌事,政事堂印改為中書門下印後,中書令專斷相權,從而產生了執政事筆的當國宰相。唐朝為了防止宰相專權,利用鄉親、門生故舊拉幫結黨之弊,也為了提倡遵章辦事,發揮宰臣的正常統治效能,還規定了必要的迴避制度。對退休宰相,物質生活上給予關懷和照顧,政治上給予一些榮譽和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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