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和发展

唐代政治制度,一直是史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如三省制、政事堂制度、宰相制度等。以下是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和发展

① 隋唐确立的三省制,魏晋南朝时已在游移发展中。

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度确立于隋唐,而三省的渊源却可以追溯到秦汉。魏晋以来,三省已经成为当时中央统治机器的核心部分,但三省各自的组织规模、地位和作用都还处于不断的演变之中。概括地说,魏以中书、尚书为主,两晋中书地位更加显要,门下也逐渐崛起,与中书分权。南朝三省长官大权旁落,但政仍出于三省。与唐代所确立的三省制相比,魏晋南朝的三省制尚未定型。旧官制的残余并没有绝迹,三省以外的官吏参政偶有出现。录尚书事名义上管理尚书事务,事实上“职无不总”,凌驾于三省之上。三省还没有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没有建立共同议政、互相监督的严密体制,因而容易造成个人擅权的局面。三省长官的职权也还不稳定,时有升降浮沉。因此,我们认为魏晋南朝三省还只是处于隋唐三省制确立前的游移发展中的阶段。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和发展

② 认为以往关于政事堂制度的形成、宰相于门下省议政和中书省政事堂的起始时间,以及政事堂何时才有专印等问题,仍有可商榷之处。其新观点包括:

1.政事堂制度形成于贞观十六年(642)前后时期。

2.宰相于门下省议政起始于唐初武德年间不是起始于隋代或北朝。

3.门下省政事堂时期的结束与中书省政事堂的开始,是光宅元年(684)七月。

4.政事堂并不是开元十一年才有专印。

③ 唐代宰相人数之多,制度之完善、成熟,在加强中央集权过程中作用之显著,国内、国外历史影响之深远。

唐代宰相的名称虽然屡有变更,但这种变更是有规律可循的。从武德五年到六年,是以三省之长或兼判、遥领三省之长者为相;武德六年到贞观二十三年,是以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为相;从贞观二十三年到乾元元年,是以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为相;从乾元元年到唐朝末年到唐朝灭亡,是以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相。经过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三代的更新变革,从而趋于完善成熟。中唐以后,地方藩镇林立,朝中宦官专权,三省六部制受到破坏,出现了“内相”“使相”,相权终于旁落,宰相制度趋于败坏。

唐朝丞相选拔制度的特点。唐初,战功是选拔丞相的主要途径,从武则天统治直到终唐之世,科举制度,特别是进士科逐步成为主要途径。通过科举取士,经过吏治考试任官,再历经州、县,台省任职的锻炼考验,具备决断军国大事的才能和智慧,方可寻用为相。入相之后,皇帝定期亲判其考课,评有等第。由此可见,唐代的选相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唐代宰相办公的特点。唐朝的宰相不同于秦汉,多是他官兼职,或是丞相兼领他职,所以没有独立的办公机构──相府,它是集体负责制,主要任务是帮助皇帝议决军国大政,或者拟订皇朝政令,自己不能向政权的其他部门发号施令。宰相议事决策,拟订重大政令的地方叫政事堂。关于其性质,史学界看法不一。有的观点认为,综观唐朝一代,政事堂是宰相协助皇帝驾驭天下的议事决策机关,但若把政事堂看作是凌驾于三省六部之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权力很大的宰相府,似乎不妥。关于宰相的上班制度,开元以前“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天宝末年以后,更直掌事,政事堂印改为中书门下印后,中书令专断相权,从而产生了执政事笔的当国宰相。唐朝为了防止宰相专权,利用乡亲、门生故旧拉帮结党之弊,也为了提倡遵章办事,发挥宰臣的正常统治效能,还规定了必要的回避制度。对退休宰相,物质生活上给予关怀和照顾,政治上给予一些荣誉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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