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我是阿應。


還記得臺北那個狂吻、脫衣、襲胸惡魔鈕承澤嗎?


我估計很多人都忘記了這件事。


但當時那個因為「以開會為由將女員工約至家中將其撲倒在沙發」的女員工。


該案審理期間,鈕承澤否認罪行,辯稱喜歡女助理,以為對方同樣有意思,才想進一步發生關係,沒有性侵犯意圖。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女助理與鈕承澤有上司、下屬關係,為保住工作,才沒有激烈反抗,不代表同意發生關係。


昨天,正式宣判了。


可是直到宣判前,那個人渣經過三次開庭,甚至達成7位數和解金。


最後,以強制性交罪名對其進行宣判,判處有期徒刑4年。


1。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14日,臺北地院以強制性交罪名對其進行宣判,判處有期徒刑4年,鈕承澤並未到庭聽判。


2018年12月5日,鈕承澤被曝在拍攝電影《跑馬》期間以開會為由將女員工約至家中,將其撲倒在沙發,強行狂吻、脫衣服甚至襲胸等;


2018年12月6日,鈕承澤涉嫌性侵後首發聲,稱自己會勇於面對絕不逃避,自己也會前往警局說明事情經過;


2018年12月7日,鈕承澤現身警察局說明案情並公開道歉,自稱與受害女子是男女朋友,以為對方同樣有意思,但該女子否認;


2018年12月10日,鈕承澤交33萬保釋,並自認是個笨男人;


2019年2月1日,鈕承澤正式被起訴;


2019年3月5日,鈕承澤性侵案首次開庭;


2019年4月17日,鈕承澤性侵案二度開庭;


2019年9月24日,曝鈕承澤付出7位數和解金,雙方就性侵案達成和解;


2020年2月25日,鈕承澤性侵案再開庭;


2020年4月14日,臺北法院以強制性交罪名判處鈕承澤4年有期徒刑。


今天看到鈕承澤獲刑4年,惡魔始終還是接受了審判。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本是出身世家,公認的電影才子,


一個成年男人和一個未成年女孩發生親密關係,這既不是纏綿悱惻的愛情,也不是自小缺乏關愛的女孩向成年男人尋求安全感。


它只是一場權力背景下的剝削和利用,給未成年女孩的主體性發展帶來滅頂之災。就像電影《水果硬糖》裡,14歲女孩的控訴:“女孩可以裝女人,但不表示她們能做女人的事情。


你是個大人,如果一個小孩想嘗試與你調情,你該裝作沒聽見,而不是鼓勵她。


如果一個小孩說:‘來杯雞尾酒吧。’你該把酒拿走,而不是跟她乾杯!”
但是戀童癖不會這麼做。


就像林亦含說李國華:“他愛的是自己的演講,他愛的是這個語境,他愛的是這個場景,他愛的是這個畫面。”


他愛的是這種在關係中的權力主導的感覺。


而這份愛裡,沒有指向少女的愛,真正的愛。性侵,就是性侵,別談什麼愛情!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從事件爆發到現在,當事人一直沒有認過錯,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一個惡魔宣判了,可另一個惡魔卻依舊毫髮無傷。


今天,我依舊要把這個惡魔的罪狀再列一遍。


後續我也會繼續跟進。


惡魔不該如此逍遙法外。


鈕承澤獲刑,絕不會是一個開始。


2。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電影《水果硬糖》裡,14歲女孩的控訴:“女孩可以裝女人,但不表示她們能做女人的事情。


你是個大人,如果一個小孩想嘗試與你調情,你該裝作沒聽見,而不是鼓勵她。


如果一個小孩說:‘來杯雞尾酒吧。’你該把酒拿走,而不是跟她乾杯!”


管不住下半身的禽獸些,來學學該怎麼做個人!


還記得「北大女生被男友折磨至自殺的事件嗎?」


還記得紅黃藍幼兒園的事情嗎?連富人的子女都不一定逃得過。


鮑和北京大學羞辱非處女女友致自殺的牟林翰一樣。


43歲想找處女結婚沒有,就找個少女以收養名義養著,留著20歲後娶她,但等不及了。與14歲以下幼女發生關係是犯罪,與14歲以上養女發生關係是不道德,已婚與14歲以上非收養關係的女性發生關係不道德,未婚與14歲以上女性發生關係不犯罪也不存在道德問題。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40歲可以談戀愛,14歲也可以談戀愛。


但40歲不能和14歲的談戀愛。


就像30歲不能和3歲的打架是一個道理。


智力、體力、財力、閱歷完全碾壓等級,輕輕鬆鬆就能粉碎你的心智。
財新網道歉了,但文中一些事實也許並非捏造,之後可能還有更多證據砸到大家臉上。
但請記得無論這些證據展現出多少人性的曲折與幽暗,都只是過程,而不是反轉。


極力否認養父女關係,但雙方存在事實監護關係。鮑某明之前提到我的女兒未來的妻子這句話,就是不打自招。


好在有公益律師加入。這個人是誰?


郭建梅!


郭建梅律師也是很多人心目中真正的北大校花,丈夫是作家劉震雲,本可以開律所、賺高薪,當公益律師是非常艱辛的,不論是身體上還是心理上……


要知道,這只是一宗常見的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女孩案件,居然要驚動到最高檢察院以及公安部介入,可見此案極其複雜惡劣,受害女孩第一次報案18天后快速撤案。


當時因為南方週末的《“不寒而慄”的愛情:北大自殺女生的聊天記錄》(已刪除)而引爆了全網。


3。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網友湘容高中的時候,數學老師讓她去學校的家裡,給解答一道數學問題,當時天真的信了,等到了他把門關了,然後離很近問,你知道我為什麼只是叫你來嗎?


她說,因為我數學做不好。


他說,因為你胸大,我早就注意你很久了。


期間讓我不要告訴別人他跟我說的話。


後被嚇到了,趁他不注意跑掉。


導致性侵的原因,不是晚上出門不是裙子太短不是一個人走路,只是因為有強姦犯的存在。


2018年5月29號,三里屯武警大隊大院正對面發生當街性侵事件,事主高聲喊叫,路口就有行人和司機但沒人施出援手。


這還是受害人主動在網絡發聲才被大眾知道,更多的受害人是選擇沉默的。


大城市當然比小地方安全很多,但女孩們請不要被虛假的安全感麻痺了,沒一個地方是百分百安全的。


四十多歲和十四歲小姑娘上床,他跟我說這是愛情。


性侵就性侵,你跟我扯jbm愛情?就是一條發情的公狗!


是在侮辱愛情還是侮辱我的智商,挺大個歲數不要個臉,他要直接承認戀童性侵我都敬他是條漢子,現在擱著扯這扯那屬實噁心人。


誰逼你強姦未成年了?誰說你不強姦就殺了你了?不管承不承認都特麼是事實


強姦犯是誰?


強姦犯毫無人性可言。


強姦犯不會因為一個女孩穿著保守就放過她,有一個展覽叫做“性侵時你穿了什麼”。可以看出,都是很平常普通的衣服。很多都是偏中性的T恤長褲,跟性感沾不上邊。
因為有接近70%的性侵案都是發生在熟人之間。陌生人性侵案,壞人一般也會選擇看起來老實、好欺負的受害者下手,這些恰恰都是衣著普通甚至保守的女孩。
每一個人都有穿自己喜歡衣服的自由,服裝絕對不是構成性侵的主要因素,也不能用這個來成為助長強姦犯性慾的藉口。


相反強姦犯喜歡對那些看似沒什麼抵抗力的穿著保守的女孩下手,相信你也知道在一個穿著保守甚至全身上下都裹著的非洲女性仍生活在水深火熱裡的現實。


被“性侵”從來都不是受害者的錯,長相和穿著也從來不是成為被“性侵”目標的理由,我們應該在事情未發生之前做好保護,但更應該從小教育孩子們不要去當施暴者。


這個社會沒有我們想象的這麼完美,正是因為有了黑暗,才能更好的去襯托光明的可貴 。


也儘管如此,網友lisa還是說,以後我還是希望有個女兒,哪怕她將面對這世間數不清的險惡,但我會告訴她:所有罪惡的發生都不是你的錯,你只要活得獨立且自由就好。


4。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打扮的漂漂亮亮固然很好,也覺得外面的世界可愛有趣,可不曾想,有一群人站在黑暗裡,想著怎麼毀了你。


疫情之傷,經濟下行,失業率增加,犯罪率必然上升。


女孩都要小心一點,隨時注意有沒有人跟著吧,有的話就近走到商場啊店鋪啊之類的。


不和男性單獨乘電梯,有人搭訕不要理,揹包放在胸前,如果搶的話就放手,遇到強制猥褻要大聲呼救。


這個世界原來就很扯淡,男人女人都是人,現在把女性單獨拎出來說要保護女性,這本來就很諷刺。


不要重男輕女,不要性侵小女孩,不要家暴,不要騷擾和歧視職場女性......


本來理所應當的事現在需要拿大量血淋淋的真實案件來宣傳和教育才能引起更多的人重視,這才是女性的悲哀。


不想被特殊化,我希望被尊重,不僅僅因為我是女性。


去年剛看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時候內心又恐懼又萬幸的感覺。


女性要承擔綿延後代的責任,要在照顧孩子的同時努力的發揮自己本應該有的價值。


社會對女性要求太多,卻又保障不了女性的安全。雖然男性也很辛苦大部分家庭男性要承擔更多的生計責任。


性同意?NO!強制性交罪:鈕承澤獲刑4年,可鮑毓明這個人渣呢?


或許性別是無罪的,有罪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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