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至本月31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

今天至本月31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11月1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系统2.0版。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10月25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此期间相关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

针对此次停机事宜,一哥整理了大家关心的十个问答,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1、停机的具体时间?

2019年10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此期间相关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

2、停机期间哪些登记类业务不能办理?

停机期间,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将暂停办理下列税务登记类事项: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跨区迁移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含简易注销)、解除非正常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归类。

3、停机期间哪些发票类业务不能办理?

停机期间,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将暂停办理下列发票类事项: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含限额、限量调整)、增值税发票领用、退回、上传、补录、红冲、验旧、缴销、认证、勾选、查检、增值税发票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和委托代征代开发票业务)以及作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有奖发票兑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

4、停机期间哪些税控类业务不能办理?

停机期间,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将暂停办理下列税控设备类事项: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注销、抄报税、清卡、密码重置、成品油库存管理。

5、停机期间哪些申报类业务不能办理?

停机期间,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将暂停办理下列申报征收类事项:增值税、消费税申报(逾期、更正申报)、增值税一窗式申报对比、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因作废、红冲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出口退(免)税等业务办理。

6、停机期间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和作废。

(二)不动产交易业务。

(三)委托代征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离境退税商店离线开票业务。

(五)车辆购置税线下申报。

(六)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涉税事项。

7、停机期间纳税人可以开票吗?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止服务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8、停机前纳税人需要完成哪些准备工作?

1)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2)税控设备抄报税、清卡;

3)完成发票领用事宜、按需备足库存发票;

4)请在税控开票系统中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的更新信息,成品油经销企业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若联网登入后发现无法更新,请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修改。

9、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已完成缴款未打印发票的,停机期间如何领取发票?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已完成缴款未打印发票的,如需停机期间领取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

10、停机期间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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