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主体看过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启动啦,速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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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机会来了!

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正!式!启!动!啦!

创新主体看过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启动啦,速来申报→

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级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东省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通知》,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2. 省知识产权局、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及园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有推荐资格;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具有自荐资格(每两年一次)。其中,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及园区推荐的项目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我局审核、公示后,由我局汇总后统一报送。

  3. 请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面向主管领域创新主体积极组织发动申报,择优向我局推荐,并请积极协调上级国家部委利用其推荐名额支持我省的专利项目申报。

  4.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组建专利奖推荐工作专班,相关领导亲自抓,全面摸查辖区内创新主体情况,广泛发动、重点挖掘,主动服务、上门指导,积极组织高技术、高质量、高价值的专利项目申报;省级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面向本行业领域创新主体会员单位、服务对象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优秀专利项目申报。

  5. 省局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名额20个、外观设计专利推荐名额12个,合计32个。使用省局推荐名额的项目,我局将进行广泛征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审核后,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第六届、第七届“广东专利奖”和第一届、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获奖项目,尤其是金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 对拟使用我局推荐名额(32个)的项目,由我局面向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级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广泛征集推荐项目。推荐函要列明推荐项目清单及推荐理由。推荐函格式、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向我局推荐征集项目的,请于

    2020年10月19日前

    ,将推荐材料电子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格式存入一张光盘或者U盘,连同推荐函纸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刘延君(电话:020-38835692);省直部门、省级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我局推荐征集项目的,请于同期将推荐材料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格式存入一张光盘或U盘,连同推荐函纸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331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周舟(电话:87681327)。

  7. 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对本辖区通过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园区推荐及企业自荐渠道项目的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每个地市将推荐项目推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存入一张光盘或U盘,连同推荐函纸件于

    2020年10月25日前

    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地址同上)。推荐函格式、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执行。

  8. 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推荐至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的项目,要及时向所在辖区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报备。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推荐项目并于

    11月20日前

    向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统一备案(邮箱[email protected]),备案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推荐单位,以便落实省政府对中国专利奖的嘉奖政策。

附《通知》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1)。

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名额;设省政府专利奖的省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的省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的城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五、推荐程序

(一)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含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报送方式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直接向我局报送。

2.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审核和公示后,由省局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后统一报送。

(三)时间要求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以各省局通知为准。

我局受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

材料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均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5)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局。

我局将根据推荐项目的获奖情况,评出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5—8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15—20名,对推荐项目获中国专利金奖的院士,颁发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特此通知。

附件:

1.推荐项目分配表
2.院士推荐意见书
3.推荐函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电 话:010—6208361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收发室中国专利奖专属信箱
邮 编: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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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编辑整理:广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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