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中症、重症傻傻分不清楚?快來看看有啥區別

​普通家庭中,如果有一人罹患了重大疾病,不僅治療週期長,而且費用也很高,整個家庭的經濟都可能會被拖垮,因此重疾險成為了人們必備的保險之一。

但是目前國內的重疾險形態越來越複雜,產品保障雖然越來越好,線上的重疾險“重症+中症+輕症”的形態也已經成為了主流。在保障增加的同時,合同中也增加了中症、輕症的病種和定義,這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雖是好事,不過相應的,合同條款也更復雜了。

那麼,重疾險中的中症、輕症都有哪些呢?買重疾險的時候又該如何注意這兩個概念呢?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

一、什麼是輕症、中症?

2007年,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對各大保險公司25種重大疾病的條款進行了統一。法定的25種重疾,在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產品中定義都是相同的。在所有理賠的案例中,惡性腫瘤的理賠佔比就達到60%以上,而前25種佔到了理賠的 96% 左右,可以說是重疾險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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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慢慢有些人發現,重大疾病的理賠條款太嚴苛了。能獲得理賠的都是大病,甚至快死了才能賠,很多人甚至認為重疾險“保死不保生”,以至於有這樣一個段子在網上流傳開來:

有一個病人得了冠心病,在即將手術的時候,患者再三叮囑醫生說,“手術不要給我微創,我要開胸手術,不開胸手術的話我的重疾險不賠付”。


雖然這只是一個笑話,但也從側面看出,輕症如果沒有發展成為重大疾病,都可簡稱為輕度重疾。重疾險在輕症階段是不會理賠的,儘管你做了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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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後來,保險公司為了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就引入了輕症、中症的概念,一直到2012年以後逐漸被大多數人所知。

1、什麼是輕症?

輕症疾病是指在重大疾病的前期,情況較輕的疾病,或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狀。

輕症的出現是鼓勵大家及早發現身體出現的問題,儘早治療,防止小病拖成大病。有些輕症並非想象中的那麼簡單,比如輕症裡的極早期惡性腫瘤、不典型性心肌梗塞等等,遠不是很多人誤認為字面上“很輕的病”的意思。

就拿腦中風來說,如果我們能夠及時檢查出動脈硬化,通過飲食、運動的調整,就可以控制住病情,不用花錢。如果不治療,就會進一步發展成為短暫性腦缺血,這個時候需要住院輸液,甚至是進行頸動脈手術。如果這個階段我們還是不在乎,下次住院就是腦中風,如果留下嚴重的後遺症,不僅會影響後半生的生活品質,康復治療在費用上更是個無底洞。

所以輕症的責任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目前行業裡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對輕症的定義,輕症包含哪些具體還要看各家保險公司的標準。不過一般來說,只要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輕症的賠付標準,就可以獲得重疾保額20%~30%的賠付。

2、什麼是中症?

重疾險增加了中症保障責任是近兩年的事情,中症其實就是處於輕症和重疾之間的情況,比輕症嚴重一點,但是還沒有達到重疾的嚴重程度。

輕/中症條款降低了重疾險的理賠門檻,不用達到非常嚴重的程度就能得到理賠,更人性化。輕症和中症的保障增加,可以很大限度的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加大保險的槓桿作用,用更少的錢獲得更高額的保障!

二、高發的輕症、中症有哪些?

既然輕症、中症是重疾的早期發展階段,那麼我們先來看看佔重疾發病率95%的25種重疾,他們的早期症狀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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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保險公司2018年的輕症理賠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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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輕症理賠數據和醫學數據,我們整理出了高發的輕症、中症病種如下:

1、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原位癌)

2、輕微腦中風

3、不典型心肌梗塞

4、冠狀動脈介入手術

5、微創冠狀動脈搭橋術

6、心臟瓣膜介入手術

7、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8、慢性腎功能障礙

9、單側腎臟切除

10、視力嚴重受損

11、特定面積Ⅲ度燒傷

12、主動脈內手術

其中,前4種輕症就佔到了全部輕症理賠的96%以上,而第4、5、6都是治療不典型心肌梗塞的手段,7屬於非重疾腦部佔位,8、9、10、11、12均屬於醫學上比較常見的疾病。

所以,中症、輕症如果能夠涵蓋以上的病種,沒有缺項,就很全面了,其餘的病種都是錦上添花。而且,中症、輕症最好要涵蓋第1、2、3、4、7種疾病,因為這幾種疾病是高發的。

三、輕/中症豁免

所謂輕症豁免,就是罹患輕症可以不用交後期保費。中症也是一樣。

案例

2016年6月,李女士投保了50萬重疾險,年交7500餘元,20年交費,附加輕症豁免。

2017年10月,李女士被診斷為宮頸鱗狀細胞原位腺癌(原位癌)。

依據合同條款:保險公司理賠10萬元,免交餘下18年的保費,且重疾責任繼續有效。


1、輕症豁免能加就加

很多保險產品是沒有輕症豁免的,因為相較於重疾,輕症的患病概率要大得多。但輕症的賠付比例只在30%左右,不但無法保障患病期間的經濟收入,康復和營養費也是很大的一個負擔。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要額外承擔每年幾千塊的保費,壓力也並不小。所以,如果所購買的保險產品有輕症豁免,最好還是加上吧,在特殊時期也能減輕不少負擔。

2、投保人豁免看情況加

被保人豁免,一般是附在主險條款裡面的,不會另外收費。就算是需要加費購買,也還是加上比較好。

而投保人的豁免,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另外付錢的,加不加取決於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

如果是給孩子買保險的話,投保人屬於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者,加豁免是很有必要的,就相當於一個雙重保障,萬一大人發生什麼不幸,孩子也不會因為交不起保費而失去原有的保障。

但如果是給家裡的其它大人買,那就看二者的收入水平了。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收入或收入很少,那還是加上投保人豁免會比較好。但如果二人收入都差不多,那就沒有加的必要了。

四、如何挑選有輕/中症的重疾險?

1、病種分組

病種分組,是指將一些疾病歸為A組,一些疾病歸為B組,只要A組中有一個疾病賠付了,A組的其他病種的責任也一併結束。所以,一般來說,不分組比分組好。

2、病種的理賠定義

與重疾不同,輕症目前是沒有統一的理賠標準的。所以不同公司、不同產品的對同一病種理賠要求都可能有所不同。哪怕同一個公司出的重疾產品,理賠定義都有可能有嚴格程度的差異。

所以建議大家選擇產品時,仔細查看自己最需要的病種(比如有家族病史,或認為自己最有可能罹患的疾病類別),選擇賠付條件最寬鬆的產品。

3、賠付比例與賠付次數

  • 輕症一般賠付基本保額的20%~30%
  • 中症賠付50%
  • 賠付次數一般是1~5次
  • 同等條件下,賠付比例越高越好,賠付次數越多越好

但是,增加賠付比例和賠付次數都是需要相應的保費的。一般來說,賠付2次之後,每多賠付一次的概率都是幾何倍數的減少,所以賠付次數過多意義不大。

因此,在有限的預算下,建議大家優先選擇高賠付比例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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