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抵扣的一些不成熟的小建议

个税抵扣细则体现了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关爱,很好。

但个人仍然有些不太成熟的小建议和小意见:

一、首套房可抵扣,很好。我想问的是连首套房都没有的,仍然在为首套房努力攒钱的那部分人,是否也可以考虑纳入个税抵扣范围。这部分连首套房都没有的也许更应该得到关爱。

二、有小孩的可抵扣,很好。那些收入比较低的至今都没娶上老婆的大龄单身男同胞,是否也可以考虑纳入个税抵扣范围,这样有利于中低收入男同胞攒钱娶老婆。

三、父母有退休工资的与父母没有退休工资的差别巨大。是否可以将这两类人区分一下,向没有退休工资的倾斜一下,更体现人文关怀。

四、对于某些细则,是否可以往简化的方向考虑一下。比如说租房抵扣,是否证明一下在工作地名下没有房产即可,不用提供租房合同。因为随着房产联网的实现,谁名下有几套房很容易就可以查到。如果这样的话,就不用个人跑来跑去,可以省掉很多麻烦。

以上是个人一些不成熟的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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