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乍浦鎮綜治辦花143萬裝修位於該鎮天妃路的一處辦公用房。施工隊將該房屋底層(樓板、磚混結構)內所有的隔牆全部拆除,再用灰磚隔開,此外還將該房屋北側走廊全部封閉圍砌,南側200多平的一處房屋更是將屋頂全部拆除,重新翻建。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有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據瞭解,該場所為公共服務場所,也就是說,今後來此處辦事的群眾都將處在一種“危房”的安全隱患中,未免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