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实施两周年取得十大进展

今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已满两周年。在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之际,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分析两年来中央及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慈善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布了慈善法实施两周年十大进展。


慈善法实施两周年取得十大进展


一、慈善捐赠达历史较高水平,年度社会捐赠额连续两年超过1400亿元

从全国接收捐赠情况来看,慈善法实施两年以来,社会捐赠总额保持历史较高水平。据《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我国2015年、2016年、2017年慈善捐赠总量分别为1215亿元、1458亿元和1558亿元。近两年社会捐赠总额持续保持在1400亿元以上,显著高于2015年以前的捐赠总额。

二、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注册志愿者人数突破9500万元

2017年6月,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经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有效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同年7月,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线,对全国范围内志愿者信息进行统一记录和管理。平台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志愿者注册人数达9566.7万。

三、民政部指定互联网募捐平台依规运营,筹款总额超过35.7亿元

两年来,互联网募捐蓬勃发展。截至目前,民政部指定的平台已有20家。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首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总筹款额超过35.7亿元,有98.2亿人次网民关注和参与。


慈善法实施两周年取得十大进展



四、慈善组织有序发展,北京慈善组织数量稳居首位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国经认定的慈善组织总量达到4373家,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0.5%。其中,北京以633家慈善组织位居首位,广东、浙江以591家、512家分列二、三位。

五、慈善信托创新发展,实现备案近百单

2017年7月,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该办法为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持,有效促进了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国慈善信托备案总数为97单,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达到10.4亿元。

六、地方积极谋划慈善事业新发展,多省布局落实《慈善法》

2017年12月,江苏省人大通过《江苏省慈善条例》,该条例成为《慈善法》后首个省级层面落实上位法的地方法规。此后,《安徽省慈善条例(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安徽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纷纷公布并征求意见。北京市则对《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进行修订,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稿。

七、慈善法配套政策接连颁行,依法治善行善稳步推进

两年来,中央层面积极探索和推进慈善法律配套政策建设,出台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多部与慈善法密切相关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此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推进我国慈善法律体系的健全。


慈善法实施两周年取得十大进展


八、税收规定细化,逐步实现与慈善法衔接

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与《慈善法》的衔接。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发布文件法规,优化相关税收优惠规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订,使得个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升格到法律层面。

九、慈善中国等信息公示平台上线,慈善信息实现一键查询

2017年以来,慈善信息数据化建设成果斐然。2017年9月,依据《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建设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正式上线。慈善组织基本信息及年报、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慈善信托等信息实现一键查询。中国社会组织网也上线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信息可视化。

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体系逐步建立,信用信息监管不断深化

2018年1月,民政部发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成效逐步显现,行政处罚与信用信息公示实现衔接。201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助力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