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愛寫情緒宣洩文,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

韓寒的電影《後會無期》中有一句話:“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


今天的話題想討論的就是,成年人的世界裡真的只要去選擇更合乎自己利益而不是自己內心認為正確的事嗎


01

法律人士總會開一句玩笑話:“所有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


也就是說,人如果沒有道德底線,且願意鋌而走險,就有很多種一夜暴富的方法。當然違法的事肯定是不能做的,且這種價值觀肯定是受所有人鄙夷唾棄的。所以如果不加條件限制的話,今天的話題就是一個廢題,絕大多數人肯定會選擇說那肯定要選擇做正確的事啊,怎麼能為了符合自己利益的事去違法呢。這是絕大多數人樸素而正義的價值觀。


因此今天所要討論的話題我會加一個前提,一件你認為正確的事和一件看起來更合乎你利益且並不違法的事,你會怎麼選擇?


加了這個前提,很多人就會開始猶豫了。既然不違法,那選擇做更符合自己利益的事看起來也沒什麼錯啊。

畢竟“法無禁止即可為”嘛。

02

說到這一點,在我對法的認知裡,法律只是社會道德的底線,也就是說它只規定我們從事社會性活動時最低限度不能行的“惡”是什麼。它並不會要求我們一定要扶老奶奶過馬路,一定要跳河去救落水的人,一定要資助無家可歸的流浪者。


但作為一個正常的社會人士很明顯是需要有著比法律更高的的自我約束標準。


舉個例子,我們知道借條欠條是有訴訟時效的,也就是在不符合法律其他相關條件的情況下超過規定的訴訟時效再去法院起訴就很有可能會敗訴。


也就是你可能一不留神,借的錢就拿不回來了。


且不說在生活中人與人發生借貸關係往往都是親戚朋友之間,出於信任很多人在借出錢之後往往很多年都沒有張口要回那筆借款,等到訴訟時效過了才想起要回。


這個時候如果你是欠錢的人,那你是客客氣氣的還錢還是心安理得地抱著訴訟時效已過,法院不予支持的心態拒不還錢呢?


我想作為一個有著正常良善價值觀的人即使知道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也會想辦法還上這筆錢。


中國自古就有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觀念。如果按照“利弊”的思想,是不是能“省”就“省”了?

03

東野圭吾《白夜行》裡的老刑警笹垣潤三為了追查廢棄大樓裡的兇殺案花了整整二十年的時間,從他四十出頭壯年時期開始調查一直到他長出白髮退休從未放棄。


警局裡有懸案未決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但笹垣對此卻很上心。當笹垣發現一個寶貴的線索急忙將此事報告上司時,上司的反應卻很冷淡。


“當時,笹垣的上司已經不是命案發生時的組長中冢。中冢稍早之前已經調離,繼任的上司極重名位,認為與其追查毫不起眼且即將成為懸案的當鋪老闆命案,不如破解更具話題性的案子,好揚名立萬。

笹垣雖掛名當鋪老闆命案的調查員,但只是兼任。他的上司並不贊成部下追查沒有多少績效可言的案子。無奈之下,笹垣只好獨自進行調查。

他知道自己應該前進的方向”。


笹垣在後期追查這件案子時,曾有不少人跟他提到過按照日本法律這件案子已經過了時效了,也就是說即使抓到當時的真兇,也不能怎麼樣了。


他卻回答,“有一株芽應該在那時就摘掉,因為沒摘,芽一天天成長茁壯,長大了還開了花,而且是作惡的花”。


笹垣認為就是因為當時這件案子沒破,害的後面好幾個無辜的人遭到不幸,如果不能查個水落石出,他死也不能瞑目。


二十年,笹垣始終在做著別人認為沒有意義,但他心裡卻認為正確的事。

04

因為自己在經營公眾號,所以往往也就很關注其他公眾號的內容。在這其中發現一個現象,很多公眾號為了博眼球博熱點很愛寫“情緒宣洩”型文章。


“情緒宣洩”型文章怎麼寫,我覺得有套路。例如一個熱點新聞出來,那就先上微博,作為中國最大的社交網站,先上去看評論做一番輿情調查,那麼做輿情調查是給文章提供什麼論點依據的嗎?不是的。


說白了“情緒宣洩”型文章想要博得大家歡心,那自然就是順應輿情寫文章嘛,作者自己的觀點與看法重要嗎?並不怎麼重要。


例如今天微博上大家覺得“瑞幸”是民族之光是吧,好,那我今天發文就吹爆“瑞幸”。明天評論風向變了,大家覺得“瑞幸”是騙子公司啦,那好,我就發文痛擊。需要有作者自己的價值觀點或理性探討嗎?


如果說這個例子不夠明顯,畢竟不是人人都喝咖啡,那前段時間的“留學生回國”算是一個大熱點了,因為跟疫情相關,且接連爆出了好幾個負面新聞,似乎一下子就點燃了大家的情緒。


作為“吃瓜群眾”情緒正上頭呢,這時候出一篇什麼“家鄉建設你不在,萬里投毒你最快”之類的文章不是“正中下懷”嗎。群起激昂之下,點贊,轉發,流量不就來了。


這其中不乏很多大V號的文章都是通篇扯些沒什麼營養的內容,總之,你想罵是吧,那我就比你罵的更兇,罵到你爽為止,你還不給我點贊打賞?


從人類心理上來講,情緒宣洩型的文章能得到高贊確實有其道理,情緒點燃之時是最容易點下那個“在看”和轉發的,反而冷冷靜靜寫文章分析客觀現象的,你的文章都把人寫冷靜了,那“在看”多半也就不點了吧。


前段時間有個叫“青年大院”的公眾號和其公司旗下幾個類似的號遭到痛批,該公司做什麼事呢,利用手裡的幾個號全方位收割流量,同一件熱點,A號持正方觀念,B號持反方觀點,也就是正方反方的流量我都要割。


作為自媒體如果根本沒有自己的價值觀,純粹為了收割流量而發文在我看來那就真的是很沒有節操了。


這樣的文章不但會“帶節奏”,更會有很多錯誤的導向,很多新晉號主一看,原來要這樣寫文章才會火啊,那行,以後發文也跟著帶節奏就好了。


搜一搜前段時間“家鄉建設你不在,萬里投毒你最快”有多少人寫?標題都不改,內容也大同小異,寫一模一樣的文章有意思嗎?

05

寫到這裡很多人就會說,那就你客觀,就你道德高尚有節操是吧。

不是的,我也不是什麼道德高尚的人。


我前面寫過一篇文章,講到利己主義,且我是贊同人的利己主義,但這種利己主義與利他主義並不矛盾。它們之間有一個很好的契合點。


回到我上面所舉的例子。

第一個例子,我說欠款訴訟時效到期要不要還的問題。很多人為了一時的利益,放棄了自己長期的信用與誠信,長期來看這真的是件利己的事嗎?如果你在過了訴訟時效仍還上欠款,是不是既不用損害他人利益又證明了自己的誠信。利己與利他同時實現。


第二個例子,笹垣在20年後終於抓到了真兇,不但阻止了兇手繼續行“惡”,更解開了自己心中多年的“心結”,利己與利他同時實現。


第三個例子,這個就比較複雜了,很多人都會說微博為什麼總是“烏煙瘴氣”,不管什麼新聞都有大量的人在“噴”,一方面你忍受不了這種“噴”,另一方面你又助長這種風氣。其中有一個原因難道不就是很多自媒體就喜歡“帶節奏”割流量嗎。


歪風就是這樣愈演愈烈的。

06

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曾說過:“效率是以正確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效率和效能不應偏廢,但這並不意味著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我們當然希望同時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與效能無法兼得時,我們首先應著眼於效能,然後再設法提高效率”。


這段話想說什麼呢,在“做正確的事”和“以正確的方式做事”之間優先級永遠應該是“做正確的事”,而不是選一個“歪路”,以高效的方式做著錯誤的事,從而南轅北轍。


綜篇所述,做正確的事,從長期來看是一件比當前“利益”更為“有利”的事。所以不論是從“正當性”還是“適當性”來說選擇做正確的事都更為合理。


做正確的事,做有價值的輸出,更是每一個自媒體人該有的自我修養。


雖然力量渺小,但就像魯迅先生說的,

“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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