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審結一起土地流轉糾紛案件

  某公司流轉約4200畝土地,約定流轉期限7年,中途因資金短缺無法按期支付,村民要求解除合同並讓該公司支付租金及違約金……近日,蒙城法院審結了該起涉及土地流轉的民事案件。

  2017年9月,蒙城縣漆園辦事處黃寨村、土山村、香山村、前王村四村村民委員會先後與安徽道桂園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合同約定以800元/畝的價格將總計約4200畝土地租給該公司公司用於經營果木林種植,流轉期限為7年,另約定了合同解除條件等事項。合同簽訂後,該公司按約定支付租金至2019年9月。後因資金短缺,該公司未按約定期限支付後期的土地租金。

  2019年年底至2020年年初,四村村民委員會先後訴至蒙城法院,要求解除與該公司簽訂的合同並要求該公司支付租金及違約金。

  在調解未果後,承辦法官依法判決解除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另考慮到涉案土地上尚有果木等附著物,為了督促該公司儘早清退土地,判決租金支付至將涉案土地交付給村民委員會之日止。判決同時兼顧了道桂園公司的利益,依法調整了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及方式。

  判決書送達後,承辦法官向涉案雙方作了釋疑解惑工作,雙方均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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